本招标项目西航中心小区18台电梯更新改造项目已由西安市未央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2502-610112-04-02-825933批准建设, 项目业主为西安海丽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项目资金来自其他项目,项目出资比例为/。招标人为西安海丽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陕西隆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2.1 工程规模:对西航中心小区18台电梯进行更新改造。本次招标为西航中心小区18台电梯更新改造项目;
2.2 项目地点:未央区育新路与渭清路交叉口东20米;
2.3 项目投资总额:7020000元;
2.4 标段划分:标段名称:西航中心小区18台电梯更新改造项目;标段编号:E6101123506WQoqCHiIG001;标段类型:设备采购;
2.5 招标范围:标段名称:西航中心小区18台电梯更新改造项目,标段名称:西航中心小区18台电梯更新改造项目,本次对西航中心小区18台电梯进行更新改造,包括但不限于电梯供货、安装、调试及附加服务、验收手续,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并整体移交、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修、配、换服务等工作,同时承担相关协调工作等内容。具体内容以项目招标文件及图纸范围内全部工作内容为准。;
2.6 其他: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采用信用承诺,根据市发改发〔2023〕197号《关于规范招标投标交易担保制度进一步降低市场主体交易成本的通知》规定,本项目采用信用承诺替代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申请人资格要求3.1 标段名称:西航中心小区18台电梯更新改造项目,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 【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及以上,或【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及以上,或【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及以上 资 质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特种设备管理人员】及以上,或【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及以上执业资格且在本单位任职 。
3.2 标段名称:西航中心小区18台电梯更新改造项目,本次资格预审 不接受 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 (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4 其他要求:
(1)申请人应为国内依法注册成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2)申请人必须为电梯制造商或制造商授权的代理商,同一品牌只接受一家制造商或代理商进行投标;
(3)申请人为制造商的: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单位许可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许可项目包含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B级或以上资质(许可参数额定速度≤2.5m/s或以上资质);
(4)申请人为代理商的:①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单位许可电梯安装(含修理),许可项目包含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B级或以上资质(许可参数额定速度≤2.5m/s或以上资质);②须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唯一专项授权书;③提供制造商的营业执照、制造商的特种设备生产单位许可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许可项目包含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B级或以上资质(许可参数额定速度≤2.5m/s或以上资质);
(5)拟派项目经理需具备质量监督局颁发的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或特种设备作业人员,且在本单位任职;
(6)申请人及拟派项目经理须在“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交易平台”(http://new.xacin.com.cn:8887/)主体信息库可查询;申请人不得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申请人不得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被列为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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