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丹凤县庾家河红色革命遗址二期保护工程建设项目已由丹凤县行政审批服务局以丹行政审批发【2025】264号批准建设, 招标人(项目业主)为丹凤县庾岭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愿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建设地点:丹凤县庾岭镇街坊村;
2.2 工程规模:新建红二十五军文化广场4897.48㎡,展览厅1处、面积308.04㎡、公厕1座、面积84.94㎡,安装路灯设施等 ;
2.3 项目投资总额:4607995.28元,(其中本次招标工程估算4607995.28元);
2.4 计划工期:240日历天;
2.5 标段划分:标段1: 标段名称: 丹凤县庾家河红色革命遗址二期保护工程建设项目;标段编号: E61100035513rfb3x1kh001;标段类型: 施工;;
2.6 招标范围:标段1: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2.7 其他:/。
3.申请人资格要求3.1 标段名称:丹凤县庾家河红色革命遗址二期保护工程建设项目: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资质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 施工 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 负责人 具备【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
3.2 标段名称:丹凤县庾家河红色革命遗址二期保护工程建设项目: 本次资格预审 不接受 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 (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4 申请人在陕西建设网“陕西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企业库中无法查询的外省建筑企业,不得参与投标;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资格预审方式本次资格预审采用 有限数量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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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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