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924-XYGS-G2025-0007 项目名称:射阳县中南部片区部分农房改善项目 预算金额:9810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98100万元;(投标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作无效标处理) 采购需求: 本项目位于射阳县洋马镇、盘湾镇、长荡镇境内,拆除总户数3888户,拆迁房屋总面积377882.21平方米,其中:土地综合整治1550亩,新增耕地面积1550亩。 按照“统一规划、合理布局、集约用地、综合开发、配套建设”的原则,对射阳县洋马镇、盘湾镇、长荡镇危旧房屋进行拆除。具体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详见本招标文件中项目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6个月。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表(成立不满一年无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7.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无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响应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属于服务类采购项目,所属行业为: 其他未列明行业。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小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报价给予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