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能感知产业基地一期建设项目(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招标公告
• 公告内容
智能感知产业基地一期建设项目(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110000A001042707001)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智能感知产业基地一期建设项目(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 已由
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以
关于航天长征火箭技术有限公司航天火箭智能感知产业基地项目备案的通知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航天长征火箭技术有限公司 投资额为
25000 万元,建设资金来源为
自筹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项目建设地点:
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北京亦庄经济技术开发区瀛海区域
规模:地上建筑规模: 15815平方米 ; 地下建筑规模: 1600平方米 ; 建筑面积: 17415 ㎡ ;建筑高度: ≤24 ;长度: 0 m。
招标范围: 本项目投资范围内的全部设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智能感知产业基地一期建设项目建(构)筑物规划布局、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根据项目进程配合完成各阶段报审工作,提供项目前期必要的现场配合(根据甲方要求)、施工现场配合服务、设计交底等服务 ;招标内容: 设计 。
规模:地上建筑规模: 15815平方米 ; 地下建筑规模: 1600平方米 ; 建筑面积: 17415 ㎡ ;建筑高度: ≤24 ;长度: 0 m。
招标范围: 本项目投资范围内的全部设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智能感知产业基地一期建设项目建(构)筑物规划布局、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根据项目进程配合完成各阶段报审工作,提供项目前期必要的现场配合(根据甲方要求)、施工现场配合服务、设计交底等服务 ;招标内容: 设计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需具备 :
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
本次招标项目 :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 组成联合体单位成员不得超过2家; (2) 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3) 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同一专业分工由两个及以上单位共同承担的,按照就低不就高的原则确定联合体的资质;不同专业分工由不同单位分别承担的,按照各自的专业资质确定联合体的资质; (4) 联合体成员在递交投标文件后不得随意变更; (5)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招标项目中参加投标。 。
本次招标项目 :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 组成联合体单位成员不得超过2家; (2) 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3) 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同一专业分工由两个及以上单位共同承担的,按照就低不就高的原则确定联合体的资质;不同专业分工由不同单位分别承担的,按照各自的专业资质确定联合体的资质; (4) 联合体成员在递交投标文件后不得随意变更; (5)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招标项目中参加投标。 。
四、是否有投标补偿
是否有投标补偿: 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