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能会议室系统及音视频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CFA00000071073
1.招标条件
本项目已完成审批立项,现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招标人为中国交通信息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中标人须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0个自然日内与中国交通信息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签订采购合同。
2.招标内容
项目名称:智能会议室系统及音视频设备采购
招标人:中国交通信息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范围:会议室智能化软、硬件及相关服务采购招标项目,共计1个包件,物资品种、技术要求及参数、采购数量等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工期进度:合同签订后,30个自然日内完成全部设备到货,到货后15个自然日内完成所有设备的安装调试。
项目地点:北京市海淀区。
质保期:自项目整体验收合格之日起免费提供软件1年、硬件质保3年原厂质保。
3.招标形式
公开招标,资格后审。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企业基本情况:投标人应是在中国境内依法成立并登记的法人机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具有固定的经营办公场所,并提供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复印件、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经营办公场所租赁或购买合同等材料的复印件)。
4.2财务状况: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企业财务会计制度健全,须提供近三年(2022年-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复印件,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及利润分配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
4.3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具有招标内容相关的质量管理体系(ISO9001)认证证书,须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投标人应为主要设备(显示系统)的原厂商或授权代理商。原厂商须提供售后服务承诺函,代理商须提供原厂商授权文件、原厂售后服务承诺函。
4.4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所投产品近三年(2022年9月至今)1项有效业绩。(有效业绩的定义:1、合同金额不低于300万元;2、合同内容应为会议系统或音视频系统;3)须提供该业绩合同的复印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双方盖章页、总金额页);4)投标人提供的业绩案例须为完工项目,须提供经业主方盖章的项目验收证明(经业主方签字或盖章的验收报告等)或本项目有关的收款凭证证明(证明除验收、质保外其他阶段付款均已支付);所有业绩证明文件,在必要时需提供纸质原件备查。
4.5团队要求:投标人应具有完成类似项目的实施团队。拟委派的项目经理应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有3年及以上相关项目实施经验。项目实施团队成员须配置充分且合理,如涉及特种作业需要持证上岗,需提供相关资质证明文件(如:个人简历、资格证书、身份证复印件、学历证书等)。上述人员均需为投标人自有人员,提供近三个月社保证明。
4.6企业信誉要求: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近三年无企业失信记录、企业刑事犯罪记录(含企业法人)和重大行政处罚记录(如:围标串标、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等)。(投标人需提供信用中国网站内与投标人相关的信用报告,网址为: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以及中国裁判文书网内以投标人或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为诉讼当事人的刑事犯罪记录,并截图证明,网址为http://wenshu.court.gov.cn)。
4.7投标人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付款条件、供货进度、质保要求、保密、服务及违约等全部商务的相关条款。
4.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9投标人之间不得存在直接关联关系,如:单位负责人或企业高管或股东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上下级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以不同投标人身份同时参加本项目公开招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10因产品质量问题被主管部门或其他机构通报暂停投标资格或清除出市场的不得参与投标。
4.11投标人资质不符合以上要求或提供的证明文件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投标将被否决。
4.12以上资料复印件需加盖投标人公章。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购买标书的步骤:需要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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