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交一公局电气化工程有限公司
轨道交通22号线临电项目
物资采购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交一公局电气化工程有限公司承建的轨道交通22号线临电项目招标人为中交一公局电气化工程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其他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分支箱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位于河北省廊坊市三河市,地处燕山山前平原地区,总的地势北高南低,自北向南倾斜,按地形地貌特点,可分为低山丘陵,平原和洼地。其中平原面积最大,主要由潮白河、蓟运河冲洪积扇构成,属典型暖温带大陆性气候,年平均气温11.1℃,历史极端气温分别为40.2℃和-25.8℃,总降雨量为905.1mm,年蒸发量1681.9mm。历史平均降水量为617.4mm。相对温度平均为58%,全年日照时数平均为2870小时,历年平均无霜期183天,最大冻土深度77cm,最大降雪厚度26cm。辖区一年四季分明,风调雨顺,气候温和宜人,风沙量小,自然破坏力极低。平均海拔高程5.9―31.9米,地面自然纵坡1/1500左右。
轨道交通22号线(平谷线)工程土建施工16合同段项目,线路全长30km,其中地下线长约18.3km,高架线约11.7km,共设5站6区间,我公司负责合同段内临时用电工程。
项目地址:河北省廊坊市三河市
招标物资名称:分支箱
数量及规格:详见物资需求一览表
交货地点:河北省廊坊市三河市
交货期:2025年11月10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企业,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资质条件要求:
生产厂要求达到一定的生产能力,且拥有相应的配套生产设施,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标准要求;代理商(销售商)须具有相应经营范围且应具备相应的仓储运输条件。
(3)财务能力要求:
投标人必须是经税务部门注册登记核准的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提供近2022年至2024年财务报表,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投标人须具备一定的垫资能力和垫资期限,如投标人中标,须对支付物资款过程中办理手续所需的时间给予充分理解,在资金紧张阶段对支付时间给予充分理解。
(4)体系认证要求:
1)国内生产企业通过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提供有效的ISO9001、ISO14001、ISO45001(OHSAS 18001)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2)国内生产企业具有符合国家规定的配套生产设备,拥有省、部级及以上部门颁发的产品质量认证证书,具备检测部门出具的有效期内的产品合格检测报告;
3)国内生产企业生产、销售3C名录内产品需提供3C证明;
4)投标人为代理商(销售商)的应提供所代理产品生产企业上述相关资料及提供自身三体系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5)业绩要求:
2022年至2025年至少有2项大中型重点工程的供货业绩,并提供合同、中标通知书、发票相关资料。
若投标人为代理商,则必须提供其自有业绩(即以其自身名义签订的合同及履约证明),其所代理的产品制造商的业绩无效。
(6)其他要求:
必须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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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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