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市交易中心) 南京仙林NO.2024G19地块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第一章 招标公告 
    
 
     
     (市交易中心)南京仙林NO.2024G19地块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标段编码:XLFJ2501157-03JLGH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京仙林NO.2024G19地块项目已由仙林大学城管委会以江苏省投资项目备案证(项目审批文号:宁仙大委备〔2025〕4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南京仙林智晟置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有(非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非政府投资):100.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南京仙林智晟置业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南京建淳造价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南京市栖霞区,东至花蕾路,南至白雪路,西至华佗路 
    
 
    
        2.2 招标范围:南京仙林NO.2024G19地块项目监理,具体包括施工前期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及缺陷责任期等全过程监理,包含但不限于对工程进行进度、质量、投资、安全四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组织协调施工现场各方面关系,以及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各种工程变更、索赔、验收及配合竣工结算、决算审计等均属于本监理范围等。 
      
       
        
      
      
      
      
    
 
    
           2.3 服务期限:1095日历天 
       
 
      
        2.4 合同估算价:2,200,000.00元 
    
 
    
        2.5 招标项目类型:房屋建筑 
    
 
    
        2.6 工程规模:本项目总用地面积30838.5平方米,总建筑面积暂按60687.20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暂按37407.2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暂按23280.00平方米。 
    
 
    
        2.7 其他说明:工程计费额按40000万元计取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或监理综合资质证书。(相关证明材料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的扫描件为准) 
       
 
      
           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要求: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师并且注册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相关证明材料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的扫描件为准)。 
       
 
      
           其他要求:1、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上名称一致,如果不一致,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2、资格审查时,若投标人或项目负责人是被红牌、黄牌警示的单位和责任人,并在警示期内,将作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红、黄牌警示信息均以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的信息为准)
3、投标人须提供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总监与投标人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及社保机构出具的近一年(2024年10月-2025年09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中心公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具有可验证的二维码或验证码),加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的社保材料可视为原件;若项目负责人属企业退休人员、现役军人等客观原因无法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必须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事业编制人员提供投标人上级人事主管部门的人事证明,否则一律按未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材料处理。以上证明材料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的扫描件为准,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将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
4、项目总监未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两种情形(符合并提供承诺书):
(1)未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
(2)未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5、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延期执行国家及省、市相关文件规定。投标人须确保提交的证书真实有效,若处于换证期间,须同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否则将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
6、拟参加本工程投标的总监不得有在监工程项目。(符合并提供承诺书,未提供承诺书或项目总监有在监项目的,均按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
7、根据建办厅函〔2025〕13号规定,自2025年1月20日起,注册监理工程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电气工程师(发输变电、供配电)、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给水排水、动力)、注册化工工程师、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土木建筑工程、安装工程)均已启用电子注册证书,不再发放纸质注册证书。各投标人使用电子注册证书时应注意1)专业技术人员下载并打印电子注册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签名;2)专业技术人员应关注电子注册证书使用有效期,及时下载电子注册证书。在有效期内的纸质注册证书仍可正常使用,纸质注册证书无法反映有效期的需提供“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截图。若上传的电子件无法识别有效信息的,视为无效,投标人将自行承担资格审查不通过的结果。
8、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补充内容第10.8给定格式提供“资格审查承诺书”。
9、因系统限制,评标办法备注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补充内容第10.4条款。
 
      2、资格审查时,若投标人或项目负责人是被红牌、黄牌警示的单位和责任人,并在警示期内,将作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红、黄牌警示信息均以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的信息为准)
3、投标人须提供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总监与投标人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及社保机构出具的近一年(2024年10月-2025年09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中心公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具有可验证的二维码或验证码),加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的社保材料可视为原件;若项目负责人属企业退休人员、现役军人等客观原因无法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必须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事业编制人员提供投标人上级人事主管部门的人事证明,否则一律按未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材料处理。以上证明材料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的扫描件为准,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将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
4、项目总监未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两种情形(符合并提供承诺书):
(1)未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
(2)未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5、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延期执行国家及省、市相关文件规定。投标人须确保提交的证书真实有效,若处于换证期间,须同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否则将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
6、拟参加本工程投标的总监不得有在监工程项目。(符合并提供承诺书,未提供承诺书或项目总监有在监项目的,均按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
7、根据建办厅函〔2025〕13号规定,自2025年1月20日起,注册监理工程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电气工程师(发输变电、供配电)、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给水排水、动力)、注册化工工程师、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土木建筑工程、安装工程)均已启用电子注册证书,不再发放纸质注册证书。各投标人使用电子注册证书时应注意1)专业技术人员下载并打印电子注册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签名;2)专业技术人员应关注电子注册证书使用有效期,及时下载电子注册证书。在有效期内的纸质注册证书仍可正常使用,纸质注册证书无法反映有效期的需提供“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截图。若上传的电子件无法识别有效信息的,视为无效,投标人将自行承担资格审查不通过的结果。
8、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补充内容第10.8给定格式提供“资格审查承诺书”。
9、因系统限制,评标办法备注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补充内容第10.4条款。
        3.2 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