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城市重要节点提升工程施工 二 标段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2025年城市重要节点提升工程施工 二 标段已由成都市双流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双发改投资【2025】第12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成都市双流区公园城市绿化服务中心,建设资金来自国家投资-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成都市双流区公园城市绿化服务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成都市双流区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双发改投资【2025】第144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四川朋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本标段行政监督部门为成都市双流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采用“评定分离”方式进行评标定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黄甲街道、西航港街道。
2.2 建设规模及内容:工程建设总面积约22858.07m2,建设点位四处;分别为锦华路一段与滨河南路交叉口西南侧点位,实施面积约3459.98m2,文星正街与大湖堰西二段交叉口点位,实施面积约5238.50m2,双兴大道两侧绿地点位,实施面积约10866.00m2。货运大道与牧鱼一路交叉口绿地点位,实施面积约3293.59m2,主要建设内容包含绿化景观、绿道、配套设施等。
2.3计划工期:240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本项目招标工程量清单及图纸所示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内容,含合同项下工程的施工、竣工验收、竣工交付、缺陷修复和质量保修。
2.5 质量标准:符合勘察、设计文件的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和各专业工程验收规范的要求标准。
2.6 标段划分: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
3.1.1须具有 1.具有园林绿化的施工能力。
2.本次招标仅面向中小企业发包(其中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的企业均不属于中小企业。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单位均应属于中小企业)。具体标准以《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的“建筑业”划型标准为准,投标人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1.2信誉要求:不存在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限制投标的情形;
3.1.4所有投标人(无资质企业除外)应具有针对本标段的《成都市建设领域市场主体基础信息网络登记表》。
3.1.5
拟派园林绿化工程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业绩要求),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1.6财务要求:
近3年(限定在3年以内)无亏损;
3.1.7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近年(2022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或正在施工或新承接的项目共不少于1个类似工程业绩。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200万元的园林景观绿化类施工业绩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1个标段投标,可中标的标段数量为1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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