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交广州航道局有限公司
梅山港区二期项目尾留区域集装箱堆场工程管材采购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梅山港区二期项目尾留区域集装箱堆场工程,招标人为中交广州航道局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业主(宁波梅东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拨款,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管材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招标工程主要内容为梅山港区二期项目尾留区域集装箱堆场工程管材采购,招标人后续有权根据具体施工安排和现场施工情况对各施工区的管材供应量进行调整,具体供应区域以招标人现场施工安排为准。如投标人确定参与投标,则视为愿承担施工区域较多、材料供应较为分散所带来的风险。
2.2招标内容:
| 序号 |
材料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采购量 |
交货期(暂定) |
交货地 |
备注 |
| 1 |
内壁衬塑外壁镀锌钢管 |
DN100 |
m |
86 |
2025.11~2026.12 |
宁波市北仑区梅山港区二期中交广航局项目部 |
根据本工程主合同要求,本次招标材料品牌要求详见《材料品牌填报表》,投标人中标后,品牌以业主监理确认为准,且相应费用不予调整。 |
| 2 |
内壁衬塑外壁镀锌钢管 |
DN250 |
m |
1122 |
|||
| 3 |
钢套管 |
DN200 |
m |
131 |
|||
| 4 |
钢套管 |
DN350 |
m |
232 |
|||
| 5 |
复合增强PVC电缆保护管 |
φ100*3.0 |
m |
46 |
|||
| 6 |
复合增强PVC电缆保护管 |
φ125*5.0 |
m |
44366 |
注:
(1)以上数量及交货期为暂定,具体供应时间以招标单位实际施工需求为准,报价单位需充分考虑由此带来的风险。
(2)上述采购物资应符合设计施工图、施工图设计说明及《水运工程质量检验标准》(JTS 257-2008) 等施工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要求。具体以《材料采购任务书》中的质量要求为准。
(3)以上列表中的数量仅作为招标暂定数量,双方如需增加或减少品种、规格及数量,需另行协商签署补充协议。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一般纳税人,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法人,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并提供扫描件。
3.2供应商要求:须为公司合格供应商。
3.3履约信用要求:近3年内没有因为合同诈骗或其他违法行为被追究行政或刑事责任,同时不是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
3.4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
3.6投标人须为“交融智链”网站(https://jrw.iccec.cn/)注册通过的合格及以上供应商。
3.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3.7.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7.2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3.7.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董监高关联关系的;
3.7.4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3.7.5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 利害关系;
3.7.6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3.7.7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3.7.8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3.7.9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3.7.10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3.7.11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3.7.1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财产被接管或冻结,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7.13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3.7.14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7.15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11月3日12时至2025 年11 月 8日12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交融智链”网站https://jrw.iccec.cn/完成投标报名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元,售后不退。
4.3.1 已在网并且已通过招标人层级供应商或已增加招标人为合作单位的供应商、上级供应商可直接报名参与。
4.3.2 在网平级单位供应商未增加招标人为合作单位需进行合作意向申请通过后报名参与。
4.3.3 未注册供应链系统的单位需进行注册,推荐单位或合作意向单位选择招标人,审核通过后方可报名参与。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11月13日13时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交融智链”网站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交融智链”网站将予以拒收。
5.3 电子采购的供应商报价文件由电子报价表及附件共同组成。当电子报价表与附件内容冲突时,应以电子报价表的数据为准。、
上一篇 [流标公告]流标
下一篇 [补遗公告]招标文件内容错误订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