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一局京津冀区域2025年11月份(第一次)物资集中采购公开招标
中铁一局京津冀区域2025年11月份(第一次)物资集中采购公开招标
招标编号:ZTYJ-A-WZ-2025-095号
1.招标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1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13号)、七部委第12号令《评标委员会和评标办法暂行规定》、七部委第27号令《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以及业主或工程项目上级单位物资主管部门的相关文件及要求,中铁一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作为招标人对启动区东西轴以南东南片区小学项目、起步区第五组团北片西北部小学、启动区东西轴以南西南片区小学项目、昝岗组团N9路、E32路、N11路市政道路和综合管廊工程、唐山市开平区上村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青年社区建设项目(一期)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城投东黑河清香艺术村一期项目EPC总承包工程项目、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城投明和园社区为老服务中心项目、碑子院棚户区(城中村)改造工程(二期)项目的电梯、钢材、护栏、配电箱、配电柜、混凝土、电力材料进行公开招标采购。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招标人公司概况:
中铁一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即原铁道部第一工程局第二工程处)是1954年1月组建(2000年12月改制),经国家建设部审定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企业,拥有路基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土石方工程专业承包壹级、桥梁工程专业承包壹级、隧道工程专业承包壹级、房建总承包及预应力工程贰级资质;公司通过了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ISO2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ISO2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2.2项目概况:
2.2.1工程名称:启动区东西轴以南东南片区小学项目;
工程地点:雄安新区启动区。
工程内容及规模:总建筑面积31422.30平米。地上建筑面积25542.11平米,地下建筑面积5880.19平米,其中人防建筑面积2172平米。包合4个单位工程,7栋建筑,包含食堂、风雨操场(1栋),教学楼(2栋),教学楼(3栋),图书馆、报告厅(1栋)。建筑布局为串联式。
招标内容:见附件1。
2.2.2工程名称:起步区第五组团北片西北部小学项目:
工程地点:雄安新区起步区。
工程内容及规模:总建筑面积29599.56m2,其中地上建筑面积为24258.47m2,地下建筑面积为5341.09m2,本项目为一所36班制完全小学,主要功能包括:教学用房、办公及管理用房、生活服务用房、地下车库等,1#综合楼地上主要为4层,局部2层,地下1层;2#门卫室为地上1层,建筑高度21.45m。
招标内容:见附件1。
2.2.3工程名称:启动区东西轴以南西南片区小学项目:
工程地点:雄安新区启动区。
工程内容及规模:总建筑面积32241.38m2,其中地上建筑面积为26913.34m2,地下建筑面积为5328.04m2,1#综合楼高22.80m,2#门卫高
4.50m,3#门卫高4.50m。
招标内容:见附件1。
2.2.4昝岗组团N9路、E32路、N11路市政道路和综合管廊工程;
工程位于昝岗片区东北部,项目共包含3条市政道路(N9、E32、N11),三条路均为城市主干路,道路全长3.626km。新建综合管廊2条(N9、E32),管廊全长3.211km。新建缆线管沟1条(N11),全长约0.410km。新建桥梁一座,桥全宽44.5m,上部结构为(3×16m)后张法预应力混凝土空心板。新建涵洞为双孔人行箱涵结构,结构长度45m,结构宽为13.5m,结构净高为3.2m。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建设范围内的道路管廊、缆线管沟、交通、桥涵、绿化、照明、给排水及其他附属工程。
合同工期:2024年5月1日至2026年5月1日。
招标内容:见附件1。
2.2.5工程名称: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青年社区建设项目(一期)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
工程地点: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黑土凹村。
工程内容及规模:本项目规划用地规模2692.5亩(179.5公顷),总规划未分开,含二类居住用地,二类居住用地(安置区),商住用地,中小学用地和公园绿化。本项目建设用地面积96.33公顷,总建筑面积2102240平方米(容积率约2.0),其中地上部分住宅(精装)1824038平方米,住宅地下室187000平方米,服务配套设施91202平方米。住宅精装修交房,不含软装。住宅建筑结构为框剪结构,初定11层以下小高层。产出户型为35-90平方米/户。本项目一期工程建设用地面积296072平方米(约444.11亩),总建筑面积658411平方米,其中住宅面积503371平方米(地上456259平方米,地下47112平方米),地下车库面积155040平方米,住宅容积率小于等于1.65,绿化率35%。住宅精装修交房,不含软装。住宅建筑结构为框剪结构,层高分为7,8,10,11层。产出户型分别为45-90平方米/户。户数724户。主要施工内容为:基础工程、建筑工程、装饰装修工程、给排水工程、消防工程、采暖工程、通风及排烟工程、电气工程等。
招标内容:见附件1。
2.2.6工程名称: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城投东黑河清香艺术村一期项目EPC总承包工程项目:
工程地点: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大黑河沿线乌海东街以西,三环路以南,北堤顶路以北。
工程内容及规模:项目一期工程建设用地面积18521.25平方米(约27.78亩),总建筑面积22372平方米,其中住宅面积21742平方米,住宅容积率小于等于1.25,绿化率10%。商业精装修交房,不含软装。建筑结构为框架结构,层高均为3层,首层3.9m,屋面层最高处5.35m,建筑高度13.05m。基础形式为独立基础。
招标内容:见附件1。
2.2.7工程名称: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城投明和园社区为老服务中心项目:
工程地点: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明和园社区党群服务中心西侧
工程内容及规模:主要建筑物为社区养老服务中心及地下消防水池,养老中心建筑总面积3154.29m,养老中心地上2层,建筑结构形式为框架结构,基础形式为独立基础;地下消防水池建筑面积260.15m,结构形式为剪力墙结构,基础形式为筏板基础,筏板顶标高为-5.8m,筏板厚度为500mm。结构类型为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基础形式为独立基础,主体结构设计工作年限为50年,抗震设防烈度8度,设计地震分组第二组,抗震等级框架计算措施为一级,构造措施为一级,建筑耐火等级为地上二级。女儿墙及露天暴露混凝土结构的环境类别为二b类,基础底~4.080m结构环境为二b类,本工程4.080m以上室内混凝土结构为一类。消防水池结构形式为剪力墙结构,抗震设防按8度抗震设防,设计使用年限50年,耐火等级一级,建筑功能为设备用房。连廊为钢框架结构,基础形式为独立基础,抗震等级为三级,建筑结构安全等级二级,建筑结构设计工作年限50年。
招标内容:见附件1。
2.2.8工程名称:碑子院棚户区(城中村)改造工程(二期)项目;
建设内容及规模总用地面积:161463.01m(约242.2亩),在建容积率:3.10,规划容积率3.2。总建筑面积:635982.83m,其中地上建筑面积:499958.99m,地下建筑面积:136023.84m,车库面积:82581.77m。住宅面积:396390.35m(阳台半面积),居住型公寓:9004.12m(阳台半面积),商业:87292.09m,综合性菜市场:501.23m。总户数:4069户,其中日照不足2小时的92套,日照满足安置需求的3977套。停车位:2280个(地上:380,地下1900)。1#、2#、11#、12#、13#、14#、15#、16#楼建筑高度均为94.80米。17#、18#、19#、20#楼建筑高度为33.80米。建筑结构形式为钢筋混凝土剪力墙、框架结构,合理使用年限为50年,抗震设防烈度为8度。
招标内容:见附件1。
投标人资格条件
特别提示:凡通过同一IP地址下载招标资料、上传投标文件或不同投标人有相同联系方式的投标文件,将视为疑似围标串标行为,判定为围标串标的将取消投标资格并纳入限制交易名单。
3.1.电梯投标人资格条件(适用于包件:DT-01):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经验的生产厂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投标人持有电梯制造安装相关法律规定所必须的有效的许可证或资质证书。
2.生产能力要求:满足投标人的招标要求,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标准要求。
3.财务能力要求: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注册资本不低于5亿元人民币或5000万美元;具有连续三年的财务会计报表(如在招标日前,025年度报告未完成,可不提供)。
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产品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或行业质量标准。
5.供货业绩要求:生产厂具有近三年(2023、2024、2025)雄安地区房建大中型项目或国家重点工程的供货业绩(三年内不少于3份,附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复印件)。
6.履约信用要求: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期没有在其他项目物资投标中提供虚假材料或违规违纪处于被取消投标资格状态的投标人;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
7.其他要求:不接受在铁路总公司和相应招标人处罚期内的投标单位;不接受在中国中铁股份公司限制交易期内的投标单位;不接受联合体
投标。
8.凡通过同一IP地址上传投标文件或不同投标人有相同联系方式的投标文件,将视为疑似围标串标行为,判定为围标串标的将取消投标资格并内入限制交易名单。
9.品牌要求:
奥的斯电梯(中国)有限公司(OTIS)、通力电梯有限公司(KONE)、日立电梯(中国)有限公司(HITACHI)、上海三菱电梯有限公司(Shanghai Mitsubishi Eevator Co.,Ltd)、迅达(中国)电梯有限公司(Schindler)、蒂升电梯(中国)有限公司(THK)或同档次其他电梯品牌。
10.投标产品的电引机(采用永磁同步电机)、控制柜、门锁、门电机、限速器、安全钳、缓冲器采用电梯原厂原品牌。
11.招标采购控制价(不含税总价):人民币2278500元,超过此控制价投标人投标报价做废标处理。
3.2.钢材投标人资格条件(适用于包件:GC-01、GC-02):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具有一般纳税人资质,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
2.生产能力要求:生产厂家须具备投标物资年产100万吨以上的生产能力,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钢铁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3.财务能力要求: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万元(含)人民币;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2022年-2024年)的财务会计报表(2025年新成立的公司无需提供)。
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厂家具有有效的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投标产品生产厂具有近三年:022、2023、2024)的市、省级及以上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2025年新注册公司提供当年即可)。
5.供货业绩要求: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具有近三年(2022、2023、2024)业与民用建筑项目、市政工程或国家重点工程的建设项目(雄安新[供货业绩优先,须附中标通知书和供货合同复印件等)。
6.履约信用要求: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期没有在其他项目物资投标中提供虚假材料或违规违纪处于被取消投标资格状态的投标人;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时,要求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投标人信贷证明或至少两家同类投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投标人履约情况证明;不接受在铁路总公司、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处罚期内的投标单位。
7.其他要求:代理商不得与其代理的生产厂家投同一个包件。若出现此类情况,视为生产厂家和代理商串通投标,招标人有权认定投标文件无效。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凡通过同一IP地址上传投标文件或不同投标人有相同联系方式的投标文件,将视为疑似围标串标行为,判定为围标串标的将取消投标资格并纳入限制交易名单。
3.3.护栏投标人资格条件(适用于包件:HL-01):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运输、架设经验的生产商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书。
2.生产能力要求:生产厂或供应商具有延伸生产能力或服务供应能力。
3.财务能力要求:注册资金不低于100万人民币;投标人须提供2024年财务报表,附表中须包含1、资产负债表2、利润表3、现金流量表,6个月内资金垫付能力150万元以上,须出具纸质版垫资承诺书。
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生产厂家具有一定得质量保证能力;须提供2024年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物资合格检测报告。
5.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具有在重点工程的供货、组织运输的经验;投标人具有2024年其他工程项目良好供应业绩(须附中标通知书和供货合同复印件等),2025年注册新成立单位可不提供;
6.投标人具备诚信经营要求:通过“信用中国”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查询,投标人未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并在投标文件中附投标日期截止日前一周内“信用中国”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查询截图)。
7.其他要求:投标人如是代理商,必须有所代理生产厂出具的授权函原件,生产厂或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代理商投标时,生产厂家出具的授权书、营业执照复印件、承诺函等由生产厂提供的所有资料均须加盖生产厂公章(鲜章),上述资料应装订在正本内,否则其投标文件将会被否决。
3.4.配电箱、配电柜资格要求(适用于包件:PDX-01):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具有一般/小规模纳税人资质,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财务能力要求: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生产厂注册资本不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
3.质量保证能力要求: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投标产品生产厂具有近两年(2024、2025)市、省级及以上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提供一份即可。
4.供货业绩要求:生产厂家具有近三年(2022、2023、2024)房建工程或国家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最少两份(须附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或供货合同复印件等)。
5.履约信用要求: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期没有在其他项目物资投标中提供虚假材料或违规违纪处于被取消投标资格状态的投标人;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不接受在铁路总公司(原铁道部)处罚期内的投标单位;不接受股份公司限制交易期内的投标单位。
6.其他要求:代理商不得与其代理的生产厂家投同一个包件。若出现此类情况,视为生产厂家和代理商串通投标,招标人有权认定投标文件无效。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凡通过同一IP地址上传投标文件或不同投标人有相同联系方式的投标文件,将视为疑似围标串标行为,判定为围标串标的将取消投标资格并纳入限制交易名单。
3.5.混凝土资格要求(适用于包件:HNT-01):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具有一般纳税人资质,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书。
2.生产能力要求:生产商须具备投标物资的生产能力,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具有有效期内的预拌混凝土专业承包不分等级资质证书。
3.财务能力要求: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
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厂家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
5.供货业绩要求: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具有近三年(2022、2023、2024)业与民用建筑项目、市政工程或国家重点工程的建设项目(内蒙区供货业绩优先,须附中标通知书和供货合同复印件等)。
6.履约信用要求: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期没有在其他项目物资投标中提供虚假材料或违规违纪处于被取消投标资格状态的投标人;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时,要求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投标人信贷证明和至少三家同类投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投标人履约情况证明;不接受在铁路总公司、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处罚期内的投标单位;不接受在中国中铁股份公司限制交易期内的投标单位;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其他要求:投标人如是代理商,必须有所代理生产厂出具的授权函原件,生产厂或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代理商投标时,生产厂家出具的授权书、营业执照复印件、承诺函等由生产厂提供的所有资料均须加盖生产厂公章(鲜章),上述资料应装订在正本内,否则其投标文件将会被否决。盖电子章的资料为无效资料。
3.6.混凝土资格要求(适用于包件:HNT-02):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具有一般纳税人资质,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书。
2.生产能力要求:生产商须具备投标物资的生产能力,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具有有效期内的预拌混凝土专业承包不分等级资质证书。
3.财务能力要求: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
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厂家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
5.供货业绩要求: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具有近三年(2022、2023、2024)业与民用建筑项目、市政工程或国家重点工程的建设项目(内蒙区供货业绩优先,须附中标通知书和供货合同复印件等)。
6.履约信用要求: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期没有在其他项目物资投标中提供虚假材料或违规违纪处于被取消投标资格状态的投标人;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时,要求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投标人信贷证明和至少三家同类投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投标人履约情况证明;不接受在铁路总公司、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处罚期内的投标单位;不接受在中国中铁股份公司限制交易期内的投标单位;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其他要求:投标人如是代理商,必须有所代理生产厂出具的授权函原件,生产厂或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代理商投标时,生产厂家出具的授权书、营业执照复印件、承诺函等由生产厂提供的所有资料均须加盖生产厂公章(鲜章),上述资料应装订在正本内,否则其投标文件将会被否决。盖电子章的资料为无效资料。
3.7.混凝土资格要求(适用于包件:HNT-03):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具有一般纳税人资质,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书。
2.生产能力要求:生产商须具备投标物资的生产能力,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具有有效期内的预拌混凝土专业承包不分等级资质证书。
3.财务能力要求: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
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厂家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
5.供货业绩要求: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具有近三年(2022、2023、2024)业与民用建筑项目、市政工程或国家重点工程的建设项目(内蒙区供货业绩优先,须附中标通知书和供货合同复印件等)。
6.履约信用要求: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期没有在其他项目物资投标中提供虚假材料或违规违纪处于被取消投标资格状态的投标人;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时,要求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投标人信贷证明和至少三家同类投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投标人履约情况证明;不接受在铁路总公司、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处罚期内的投标单位;不接受在中国中铁股份公司限制交易期内的投标单位;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其他要求:投标人如是代理商,必须有所代理生产厂出具的授权函原件,生产厂或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代理商投标时,生产厂家出具的授权书、营业执照复印件、承诺函等由生产厂提供的所有资料均须加盖生产厂公章(鲜章),上述资料应装订在正本内,否则其投标文件将会被否决。盖电子章的资料为无效资料。
3.8.电力材料资格要求(适用于包件:DLCL-01):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具有一般/小规模纳税人资质,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财务能力要求: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生产厂注册资本不低于200万元人民币,代理商注册资本不低于200万元人民币。
3.质量保证能力要求: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投标人必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质量体系认证证书,投标产品需要通过CCC认证。
4.履约信用要求: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期没有在其他项目物资投标中提供虚假材料或违规违纪处于被取消投标资格状态的投标人;最退
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子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不接受在铁路总公司(原铁道部)处罚期内的投标单位;不接受股份公司限制交易期内的投标单位。
5.供货业绩要求: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具有近三年(任意一年即可)房建工程或国家重点工程建项目供货业绩最少一份(须附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或供货合同复印件等)。
6.其他要求:代理商不得与其代理的生产厂家投同一个包件。若出现此类情况,视为生产厂家和代理商串通投标,招标人有权认定投标文件无效。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本公告详情仅供VIP会员或SVIP会员查阅,您当前权限无法查看完整内容,请先 登录 或 注册 ,办理会员入网事宜后按照后续流程参与投标!
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