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游泳中心2025年场馆安全运营基础设施提升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 公告内容
国家游泳中心2025年场馆安全运营基础设施提升项目
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国家游泳中心2025年场馆安全运营基础设施提升项目 已由
北京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以
2025年第16期总经理办公会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北京国家游泳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国有企业单位自筹资金(地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专业承包工程的建设规模
改造面积约5000平方米。 合同估算价
610.43 (万元)
2.2本专业承包工程的建设地点 天辰东路11号国家游泳中心(水立方)内
2.3本专业承包工程的工期要求 173 日历天
2.4本专业承包工程的招标范围 消防设施工程及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承揽范围内的消防物联网工程、电力监控工程、公共广播工程、消防安防联动、消防安防两室合一、指挥大厅智能化工程、安检系统工程、视频监控系统等全部专业工程。
2.5其他 建筑高度31米。弱电工程约385.43万元,消防工程约225万元。
2.2本专业承包工程的建设地点 天辰东路11号国家游泳中心(水立方)内
2.3本专业承包工程的工期要求 173 日历天
2.4本专业承包工程的招标范围 消防设施工程及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承揽范围内的消防物联网工程、电力监控工程、公共广播工程、消防安防联动、消防安防两室合一、指挥大厅智能化工程、安检系统工程、视频监控系统等全部专业工程。
2.5其他 建筑高度31米。弱电工程约385.43万元,消防工程约225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专业承包工程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新]及以上与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新]及以上 资质,近
3 年
具有已竣工单项合同额300万元及以上的智能化工程和已竣工单项合同额180万元及以上的消防工程 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机电工程 专业
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 (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在确定中标人时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本专业承包工程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本专业承包工程中参加资格审查。
3.3其他要求: / 。
3.2 本专业承包工程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本专业承包工程中参加资格审查。
3.3其他要求: / 。
4. 信誉要求
4.1本专业承包工程招标对失信被执行人采用
否决性 (限制性/否决性)惩戒方式。
4.2其他信誉要求
(1)本专业承包工程招标对警示为施工安全风险企业 采用 (采用/不采用)惩戒方式。
(2)其他要求 /
4.2其他信誉要求
(1)本专业承包工程招标对警示为施工安全风险企业 采用 (采用/不采用)惩戒方式。
(2)其他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