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谈判采购公告
1 采购项目
广元市昭化区中电建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买方”)以谈判采购人式采购百果风电场新增功率预测系统,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资金已落实。请按以下要求于2025年11月12日15时00分前登录“中国电建采购招标数智化平台”(https://bid.powerchina.cn)将谈判响应文件提交至中国电建采购招标数智化平台。
2 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 项目名称
百果风电场新增功率预测系统采购项目。
2.2 项目概况
四川广元百果风电场位于四川省广元市市昭化区白果乡,场区坐标地理坐标为北纬31°53′41″~32°23′27″,东经105°33′9″~106°07′20″。一期项目风电机组由四回35kV集电线路(直埋电缆)接入升压站,二期项目风电机组由六回35kV集电线路(架空与直埋电缆)接入升压站,电能升压后通过 220 kV送出线路接入500 kV昭化变电站,并入国家电网。
2.3 采购范围
本项目在百果风电场新增一套风电站功率预测系统,包含风功率预测系统软件、风功率预测系统配套硬件、气象观测系统、技术服务、软硬件设备以及所需的安装调试、调度数据上传、电站内部其他系统接入(如南瑞监控后台、金风风电机组和运达风电机组数据接入、二次安防等)等全部工作。
2.4 交货期限
实际交货及安装调试日期以采购人通知为准,到货后安装调试总工期:15个日历日。
2.5 交货地点
四川省广元市昭化区百果风电场升压站继保室。
2.6 质量标准或要求
符合国家质量标准及谈判采购文件要求。货物必须为全新生产,每个独立包装箱内应附装箱清单、质量合格证及相关检验数据报告(如有)、说明书(如有)等资料,货物各项参数需满足要求。
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各项性能参数及相关生产原料必须满足技术规范书中的技术标准要求。其余硬件、预测系统软件要求、预测数据要求等详见第五章技术规范书
2.7 包装要求
供应商应对货物进行妥善包装,以满足货物运至交货地点的需要。包装应采取防潮、防晒、防锈、防腐蚀、防震动及防止其它损坏的必要保护措施,从而保护采购货物能够经受多次搬运、装卸、长途运输并适宜保管。货物到货后包装应完整、无破损等情况。买方无需退还包装物。
2.8 质保期要求
不低于12个月。
2.9 质量保证金要求
合同总金额5%的费用作为本项目的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金形式可采用结算时暂扣或银行保函形式(二选一),具体方式由采购人与供应商在谈判时商议确定。
2.10 付款方式
预付款0%,到货安装验收款95%,质量保证金5%。
2.11 报价有效期
90天。
2.12 本项目标包划分
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2.13 成交人数量
本项目成交人共1个(本项目各标包通过统一评审方式确定1家成交人)。
2.14 合同签订
供应商成交后须同意配合申报进入广元市昭化区中电建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或上级单位供应商库。
供应商成交后须同意配合买方在供应链云服务平台上开展电子合同的签订工作(不签署线下纸质版合同),供应链云服务平台网址:https://scm.powerchina.cn/web/index。
3 响应人资格要求
本次谈判采购响应人资格审核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各响应人应满足以下资格要求:
3.1 营业执照
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取得工商行政机关颁发的营业执照,具有作为市场主体合法的经营权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履行项目的能力。如响应人为分公司的,应提供总公司针对分公司出具的经营活动授权书或针对本项目进行响应的授权书。提供营业执照的原件扫描件,如响应人为依法允许经营的事业单位的,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的原件扫描件。
3.2 资质要求
具备生产或销售应取得的生活经营许可及相关资格认证,产品质量可靠。
供应商是制造商的,具有有效期内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提供产品的性能必须符合谈判采购文件的技术规范书的技术与质量要求。提供货物正规有效的合格证书及出厂检验的报告资料。
供应商是代理商的,所代理的制造商满足上述制造商的全部要求,并具有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并在谈判响应文件中提交相关证明文件。
3.3 财务状况
响应人财务状况良好,近3年(2022年至2024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近三年的财务会计报告,财务会计报告经注册会计师审计的,需提供注册会计师及其所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提供的“财务会计报告”包括会计报表、会计报表附注(或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原件扫描件。响应人应当保证财务会计报告真实、完整。响应人的成立时间少于前述要求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告。
3.4 业绩要求
提供近3年(2022年10月至今)完成的工业视频监控系统销售类似业绩至少2项,并提供合同原件扫描件或用户证明材料(合同原件、案例可接受买方现场核实)。
3.5 信誉要求
响应人近3年(2022年10月至今)内无采取非法手段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违法、违纪不良记录,没有因响应人违约引起的合同中止、终止、纠纷、仲裁和诉讼的记录。如有近年诉讼及仲裁败诉情况的,应说明响应人败诉的合同的相关情况,并附法院或仲裁机构作出的判决、裁决等有关法律文书原件扫描件加盖单位公章。响应人需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查询的经营异常名录及严重失信主体的查询页面或“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生成的信用报告。凡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响应人不得参与本项目采购。
3.6 联合体要求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3.7 转包及分包要求
本项目不得转包或分包。
4 谈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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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