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交一公局集团有限公司青岛崂山区城市航站楼项目2025年10月流体固化土采购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交一公局集团有限公司青岛崂山区城市航站楼项目 招标人为 中交一公局集团有限公司青岛崂山区城市航站楼项目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流体固化土 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中交一公局集团有限公司青岛崂山区城市航站楼项目经理部:
青岛国际机场集团有限公司崂山区城市航站楼项目位于青岛市崂山区中韩街道,合肥路以南,科苑经五路以东,长丰路以北,交通便利。项目总用地面积15902㎡,为大底盘综合体建筑,消防分类为一类高层公共建筑,主体建设2栋塔楼及裙楼,其中1#楼及其裙房为航空服务及配套用房,高度99.9m(21F/3D),2#楼为过夜用房及其配套用房,高度81.2m(19F/3D),另外在裙楼一层东南角位置设置一处公交场站。中标合同价为54323.1万元。地下室共三层,功能为配套用房、设备机房及地下车库,人防工程设置在地下三层。项目总建筑面积97337㎡,其中地上建筑面积65853㎡,地下建筑面积31484㎡。合同工期:2025年5月30日~2027年8月30日,共计823日历天。
项目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中韩街道,合肥路以南,科苑经五路以东,长丰路以北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企业,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资质条件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厂要求达到一定的生产能力,且拥有相应的配套生产设施,生产工艺、装备符合国家产业发展的政策规定,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标准要求。代理商(销售商)须具有相应经营范围。
(3)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必须是经税务部门注册登记核准的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投标人须具备一定的垫资能力和垫资期限。如投标人中标,须对支付材料款过程中办理手续所需的时间给予充分理解,在资金紧张阶段对支付时间给予充分理解。
(4)体系认证要求:投标生产商具有内部质量管理体系,具有符合国家规定的配套生产设备,有检测合格报告。
(5)其他要求:必须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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