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来源(R成本£投资)已落实,出资比例100%,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项目背景:红山公司需要将红003稠油处理站外输的高温、高硅、含油污水通过净化、软化及深度处理,处理后的水质满足技术指标要求。在满足产水率指标要求的前提下,水处理装置的产水量应达到4000方/天及以上,预计在服务期内合格水产量为155万方。
2.1.2预算金额:2900万元(不含税)
2.2招标范围:
2.2.1服务内容:处理红山公司红003稠油处理站外输的高温、高硅、含油污水,通过净化、软化及深度处理后的水质满足技术指标要求,应具备4000m3/d及以上产水能力,预计在服务期内合格水产量为155万方。
2.2.2服务地点:红山油田红003井区
2.2.3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6年11月30日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接受 R不接受。
3.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营业执照的法人或法人的分支机构(应有总公司授权证明)。以下两种情形,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由评标委员会现场查询,投标人无需提供证明材料,查询渠道:天眼查专业版https://pro.tianyancha.com/home)
3.3业绩要求:
提供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完成同类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生产、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投标人提供合同主要章节(需提供合同名称、主要工作量、标的金额、印章页以及合同对应结算有效票据)。
3.4财务要求:
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2022至2024年财务状况良好,满足履行本项目的需要。至投标截止时间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人须提供2022至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会计报表附注。成立日期晚于2022年1月1日的以成立年起计算。
3.5 信誉要求:
3.5.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近3年生产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违规记录,无诉讼案件,无重大质量、安全责任事故,无重大法律纠纷或进入招标人承包商黑名单的情形。
3.5.2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网站(www.gsxt.gov.cn) 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5.3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3.5.4投标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未被“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 ” 网站(http://jzsc.mohurd.gov.cn/asite/jsbpp/index) 列入黑名单。
3.5.5开标当日投标人未被纳入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公司级“三商”黑名单或招标人“三商”黑名单(以*(内网:http://bid.energyahead.cnpc/#/、外网:https://*/)公示信息为准,三商”黑名单不区分项目属性,即物资类项目招标,若投标人在工程或者服务模块被纳入“三商”黑名单,投标也将被否决)。
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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