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福建省漳州市海洋生态保护修复工程项目工程总承包
安全文明物资制作与安装(一)采购询比采购公告
2024年福建省漳州市海洋生态保护修复工程项目工程总承包安全文明物资制作与安装(一) 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询比采购活动。
1. 采购项目简介
1.1 采购项目名称: 2024年福建省漳州市海洋生态保护修复工程项目工程总承包安全文明物资制作与安装(一)采购 。
1.2 采购方案编号: FJGS-YXST-2025-016 。
1.3 采购人: 中交广州航道局有限公司漳州分公司 。
1.4 采购代理机构: / 。
1.5 采购项目资金: 业主全资 。
1.6 采购项目概况: (1)漳江口退养还湿与自然恢复工程:开展江口洲岛及青纱洲岛的养殖清退,实现了水系连通,保护湿地生态系统安全,扩大鸟类栖息地面积,提高滨海湿地功能,进一步改善海域的生态环境,退养还湿面积96.6ha。(根据项目初设概算批复稿,该部分无工程措施和费用)
(2)列屿镇砂质海滩修复与养护工程:开展养殖池塘征迁、滩面清理、沙滩补砂、补增后滨绿化带及山前溪入海口整治,形成堤前有沙丘与沙地植被覆盖,堤后乔灌草复合群落结构的植物缓冲带,修复砂质海滩岸线长约2392m,砂质海滩修复面积约28.3ha,山前溪入海口整治面积约3.2ha。
(3)陈岱镇曾江海堤生态化改造工程:开展海堤堤前红树林及牡蛎礁生态修复、堤身外来入侵植物治理及本土植被生物替代修复,提升其生态连通性和生态服务功能,海堤生态化并形成生态恢复岸线长约900m,包含堤前构建红树林滨海湿地面积约9.5ha,牡蛎礁面积约3.5ha,堤身外来入侵植物治理及修复面积约2.3ha。
2. 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采购范围: 2024年福建省漳州市海洋生态保护修复工程项目工程总承包安全文明物资制作与安装(一)采购 。
2.2 交货期: 卖方应在收到买方供货订单后1日内按供货订单交付货物,发货后应及时通知买方,以便做好接货和验收准备 。
2.3 交货地点: 福建省漳州市云霄县列屿镇与陈岱镇项目施工区域(具体以买方下达的任务书为准) 。
2.4 物资质量标准: 满足现行的相关规范、标准的要求 。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资质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合法运作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独立承担询价项目的能力和独立履行合同的能力 。
(2)财务要求: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资金状况,投标人成立日期距离投标截止日期不得低于1年 。
(3)信誉要求: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近三年内(2022年10月10日至今)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违规的情形 。
(4)其他要求: 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同一法定代表人的企业或有隶属关系(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的企业只允许一家参与,报价人提供关联企业情况说明。
(5)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已列入黑名单,且未解除限制期限;
(4)其他: / 。
4. 供应商报名
4.1 有意参加询比采购活动的单位,请于2025年10月28日11时35分至2025年10月31日11时35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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