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始县中医医院医用试剂采购项目第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XDZBES-250918
2、采购计划备案号:422822-2025-00673
3、项目名称:医用试剂采购项目第二次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5、预算金额:33.800000(万元)
6、最高限价:33.800000(万元)
7、采购需求:
建始县中医医院拟采购医用试剂一批。04包:幽门螺旋杆菌检测仪呼气卡;预算金额/最高限价:169000元/年。说明:(1)本项目第二次招标分为1个包段,采用清单招标,确定1家中标人;投标人须就其所投包段的所有内容整体性投标,不得缺项、漏项,单价不得超限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2)本项目预估金额仅作参考,采购数量以实际配送数量为准,按需配送,据实结算。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采购需求”。
8、合同履行期限:配送期: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否
13、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为:10%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政府采购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即小微企业参与本项目可享受政府采购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所投产品如为医疗器械,供应商为中国境内生产企业的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生产备案凭证—限I类医疗器械);供应商为代理企业的,必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III类医疗器械)或经营备案凭证(II类医疗器械);所投产品纳入医疗器械管理的需承诺中标后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或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证明)。 所投试剂如按药品管理的供应商须具备《药品经营(或生产)许可证》。所投试剂为体外诊断试剂的供应商须具备经营体外诊断试剂的资质。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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