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贵州能源普定电厂项目已由贵州省能源局以黔能源审〔2024]377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20%、银行贷款80%,招标人为盘江(普定)发电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贵州黔通安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贵州省 安顺市 普定县 贵州省安顺市普定县黄桶街道太平社区
2.2 建设规模: 拟建设2×66万千瓦高效二次再热超超临界燃煤发电机组。同步建设脱硫脱硝设施,配套建设灰场等。
2.3 项目总投资(元):6669940000.00,本标段合同估算价(元):1000000.00
2.4 招标范围:2.1建设地点:贵州省安顺市普定县。 2.2 项目规模:贵州能源普定电厂项目拟建设2台66万千瓦高效超超临界二次再热燃煤发电机组,同步按照超低排放标准建设烟气脱硫、脱硝及除尘设施。 2.3 项目总投资(元):6,669,400,000.00。本标段估算价(元):1,000,000.00。 特别说明:本公告填写的标段估算价仅为满足交易系统需要而填写的数字,该数字非本项目的估算价,不作为投标人投标报价的参考依据,且本项目并未有估算价。 2.4招标范围 (1)贵州能源普定电厂项目从勘察、设计、供货、施工、调试、试运、竣工验收等直至转商业运行期间实行的工程结算及全过程造价跟踪审计服务。 (2)贵州能源普定电厂项目厂区总平面布置红线范围和拟用场地(临时施工用地)范围内的场平土石方工程、三通一平、边坡挡墙、地基处理、厂外输送系统(煤、灰、石膏)、厂外排水工程、全厂绿化、建构筑物、厂前区工程、厂外道路、灰场工程(含运灰公路)、厂外取水工程、线路迁改、接入系统、施工用电、施工用水、临时设施等的工程结算及全过程造价跟踪审计服务均包含在招标范围内。 (3)除铁路改扩建的工程结算及全过程造价跟踪审计服务不包含在招标范围外,其余贵州能源普定电厂项目涉及的工程建设全过程造价跟踪审计及竣工结算服务均含本次招标范围。 (4)结合本项目工程结算审计及全过程造价跟踪审计主要业务内容,提供全过程服务意见并提出有效处理方案,服务等相关费用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5)具体范围详见招标文件。 2.6服务期限:不少于1095天,实际服务期限从合同签订后实际进场之日起至整个项目竣工结算审计完成,并出具相应的审计报告,移交全部审计资料至招标人为止。
2.5 标段划分:1个标段
2.6 其他:/
2.7 质量要求:本工程跟踪审计工作应符合《建设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规程》、《建设项目工程结算编审规程》等国家和行业最新的相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及规范规定和要求。按服务范围内容,保质保量按时完成合同约定工程结算及全过程造价跟踪审计服务。
2.8 计划工期(天):1096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 3.1 资质要求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企业须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工程造价咨询管理系统注册(http://zaojiasys.jianshe99.com/cecaopsys/)。 3.2 人员要求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有效的国家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土建或安装专业),且注册造价工程师初始注册年限需满10年以上(含10年)。 3.3 信誉要求: 投标人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4 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