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招标公告
中交第四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惠州港惠东港区碧甲7万吨级多用途码头工程(第一批)施工项目经理部陆域回填开山石采购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交第四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惠州港惠东港区碧甲7万吨级多用途码头工程(第一批)施工项目经理部,招标人为 中交第四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陆域回填开山石 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概况:
建设内容:码头主体结构采用重力式沉箱结构,码头面顶高程4.5m(以当地理论最低潮面为基准,下同),前沿设计底高程-16.0m。基槽开挖至风化花岗岩或残积土作基础持力层,抛石基床下采用10~100kg块石并夯实。沉箱上部为现浇陆域回填开山石胸墙,沉箱后回填抛石棱体并设置倒滤结构,后方回填陆域回填开山石形成陆域。
(2)招标内容,陆域回填开山石130万吨,为1个包件,具体详见第六章《需求物资描述》。
(3)交货地点:广东省惠州市惠东县碧甲项目石料中转场。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1)营业范围要求: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一般纳税人,具有招标物资生产和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代理商,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并提供复印件;
(2)生产能力要求:具有投标产品经营能力证明,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具备符合标准规范要求的专业生产设备和检验检测设施;
(3)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具有一定规模和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及银行资信;
(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提供近3年内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
(5)供货业绩要求:具有同类产品供货业绩(与四航局有同类产品合作业绩优先);
(6)履约信用要求:近3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
(7)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
(9)投标人须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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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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