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招标公告(未进行资格预审,适用于公开招标)
泸县殡仪馆建设项目(项目名称)设计施工总承包泸县殡仪馆建设项目标段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泸县殡仪馆建设项目(项目名称)已由泸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泸县发改行审[2024]187号、泸县发改行审函[2025]14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泸县殡葬管理所,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资金及地方配套(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泸县政府投资建设工程管理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泸县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泸县发改行审[2024]187号、泸县发改行审函[2025]14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东联建建筑咨询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2 建设规模及内容:项目总占地约35.42亩(23615.15m2),总建筑面积 13288.36m2,主要包含业务区、遗体处理区、悼念区配套用房、火化区、骨灰寄存区、祭扫区、集散广场区、后勤管理区及其他相关配套服务设施。
2.3 建设工期:540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图、工程量清单等所示的全部工程内容。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独立法人资格;(2)施工单位资质: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3)设计单位资质要求: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业绩要求:(本项为多选)
☑设计业绩要求:近年(2022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设计)不少于1(1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不低于10000平方米的建筑设计类似业绩(若为联合体参加的,由联合体成员中负责设计任务的成员单位提供)。。
☑施工业绩要求:近年(2022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施工)不少于1(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不低于10000平方米的建筑工程类似业绩(若为联合体参加的,由联合体成员中负责施工任务的成员单位提供)。
近年已完成业绩是指业绩的完成时间在设定的年限内,招标文件不得另行增加“承接并完成”“中标并完成”“开工并完成”等表述。
□无业绩要求。
3.1.3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由设计负责人兼任☑由施工负责人兼任,(业绩要求),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1.4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二级注册建筑工程师证书,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3.1.5施工负责人(建造师,下同)的资格要求: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具有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应为□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同时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各方均具备独立法人资格;(2)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3)联合体成员总数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人须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4)联合体成员单位不得再以本单位的名义单独或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参加本次投标;(5)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报名、投标保证金缴纳、递交投标文件等相关事项均由牵头人负责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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