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安市雨城区龙居寺河左岸新城村挡墙工程施工招标
1.招标条件: | |||
1.1 本招标项目雅安市雨城区龙居寺河左岸新城村挡墙工程(项目名称)已由 雅安市雨城区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雨发改审批[2025]59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雅安市雨城区草坝水利站,建设资金来自区级水土保持补偿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雅安市雨城区草坝水利站。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 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2 本招标项目为雅安市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 雅安市雨城区发展和改革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雨发改审批 [2025]59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四川凯瑞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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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 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雅安市雨城区草坝镇。 2.1.2建设规模和内容:在龙居寺河左岸修建挡墙348.0m,墙高6-7m,挡墙上起于龙居寺河与雅洪公路(国道G351)交汇处,止于奥洋智创城产业园北侧陡坎。 2.1.3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462.93万元,直接工程费用401.67万元,其他工程费用(含设计、监理等)31.23万元,林草措施7.99万元,基本预备费22.04万元。资金来源为区级水土保持补偿费。 2.1.4计划工期:90个日历天。 2.1.5标段划分:施工一个标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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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2)具备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资质,近 3 年(☐已完工的☑已完工的或正在施工的☐已完工的或正在施工的或新承接的) 1 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指: 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200万元的水利工程施工业绩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 ☐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合同标段中的 1 个(具体数量)合同标段投标。招标人☐允许☑不允许投标人拟派的同一批项目主要人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在 2 个及以上标段任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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