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市交易中心) NO.2023G43地块监理招标公告
第一章 招标公告
(市交易中心)NO.2023G43地块监理招标公告
标段编码:NJFJ2501211-02JLGH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NO.2023G43地块已由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江苏省投资项目备案证(宁发改备〔2023〕96号)(项目审批文号:宁发改备〔2023〕9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南京星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有(非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非政府投资):100.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南京星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江苏建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南京市栖霞区燕子矶街道
2.2 招标范围:NO.2023G43地块设计、采购、以及所有工程施工及保修阶段全过程全范围监理,包括对工程进行进度、质量、投资、安全四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协调施工现场各方面关系,以及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各种工程变更、签证、索赔、验收及配合竣工结算、结算审核等均属于本监理范围。
2.3 服务期限:1300日历天
2.4 合同估算价:6,500,000.00元
2.5 招标项目类型:房屋建筑
2.6 工程规模:本项目总建筑面积约25.4万平方米的住宅、商业及相关配套设施,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7.8万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7.6万平方米,最高层数33层,最高建筑高度99.9米。
2.7 其他说明:无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或监理综合资质证书(相关证明材料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的扫描件为准)
业绩要求:自2020年10月1日(含)以来,企业监理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15万平方米及以上的新建房屋建筑工程(厂房、仓储除外)。(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三者缺一不可;若提供的证明材料反映出相关数据或内容出现不一致时,建筑面积以监理合同上的建筑面积为准;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上的竣工验收合格时间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充分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业绩证明材料均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中录入信息为准。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企业业绩与评分标准中的业绩可兼得)
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要求: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相关证明材料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的扫描件为准)
其他要求:1、提供以下内容加盖公章的承诺书上传至投标文件中,否则视为资格审查不通过。(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总监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5)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6)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投标人,招标人不接受其参加投标:1)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2)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未满的。(7)本项目总监不得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两种情形):①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②不得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2、投标人必须提供拟投入本工程项目总监与投标人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半年(2025年04月-2025年09月)投标申请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加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的社保材料可视为原件。(未提供视为资格审查不通过)。3、在资格审查时,若投标人或总监是被红牌、黄牌警示的单位和责任人,并在警示期内,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红、黄牌警示信息均以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的信息为准)4、本项目要求拟参与投标的总监无在监工程。(符合并提供承诺书,未提供视为资格审查不通过)
3.2 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