阆中市城镇生活垃圾分类收运体系提升项目 (项目名称)设计施工总承包 / 标段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 阆中市城镇生活垃圾分类收运体系提升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阆中市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阆发改〔2024〕270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阆中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 建设资金来自 申请中央投资及地方配套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阆中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 阆中市发展和改革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阆发改〔2025〕450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 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四川四力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阆中市城区及19个建制镇。
2.2项目建设规模:1.新建2座生活垃圾中转站及配套设施,日转运量70吨/座。2.在城区及19个建制镇设置垃圾分类收集亭800座、智能垃圾分类箱800组、分类收集桶5万只,配备可回收垃圾转运车4辆、厨余垃圾转运车2辆、其他垃圾转运车9辆,自装卸式电动三轮垃圾清运车30辆。
2.3项目总投资:6490.97万元。
2.4计划工期:150日历天(其中:设计30日历天,施工120日历天)。
2.5 招标范围:完成施工图设计、预算编制、配合施工图审查等后续服务工作、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等全部工作,对所有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等全面负责。
2.6 标段划分;设计施工总承包 1 个标段。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施工单位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设计单位资质:具有工程设计环境工程专项(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设计和施工能力 ,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业绩要求:(本项为多选)
☑ 设计业绩要求:近年( 2022年01月01日 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设计 不少于 1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投资不低于2500万元以上的市政工程设计业绩 。
☑ 施工业绩要求:近年( 2022年01月01日 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施工 不少于 1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投资不低于2500万元以上的市政工程业绩 。
□ 无业绩要求。
3.1.3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 □ 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 (注册专业)(级别)建造师 □ 由设计负责人兼任 ☑ 由施工负责人兼任, / (业绩要求),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1.4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一级注册建筑师 ,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3.1.5施工负责人(建造师,下同)的资格要求: 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 (注册专业)(级别)建造师,具有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应为 □ 设计单位 ☑ 施工单位,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为独立的法人资格,牵头人为施工单位。(2)联合体成员最多 2 家。(3)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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