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兰察布市中心城区河东北片区综合管网及配套设施改造项目(一期) 一标段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乌兰察布市中心城区河东北片区综合管网及配套设施改造项目(一期)一标段,已由集发改审字【2025】66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乌兰察布市集宁区市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建设资金为申请上级资金及地方投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乌兰察布市中心城区河东北片区综合管网及配套设施改造项目(一期) 一标段。
2、建设地点:乌兰察布市集宁区。
3、建设规模及内容:
1).纵二路(保税三街-集商线)改造雨水管道、污水管道、给水管道、再生水管道、燃气管道等。
2).保税一街(迎宾大道-纵二路)改造雨水管道、污水管道、给水管道、再生水管道、燃气管道等。
3).保税三街(迎宾大道-纵二路)改造雨水管道、压力雨水管道;建设一座一体化雨水提升泵站(Q总=11200m³/h,H=14m);改造污水管道;改造压力污水管道;建设一座一体化污水提升泵站(Q总=480m³/h,H=11m);改造给水管道;改造再生水管道;改造燃气管道等。(具体规模详见工程量清单)。
4、计划工期:2025年11月至2026年12月。(注:具体实际开、竣工时间按工程承包合同签订为准。)
5、工程质量目标:符合国家或行业验评标准。
6.总投资金额:6510.85万元
7、本项目招标划分为 2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第一标段。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标段内容 |
招标控制价 |
01 |
乌兰察布市中心城区河东北片区综合管网及配套设施改造项目(一期) 一标段 |
详见招标文件 |
37002019元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单位须具有旧标准规定的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或新标准规定的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承压类特种设备安装、修理、改造(公用管道安装GB1))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压力管道)GB1 ),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拟派项目经理须为注册在本企业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且具有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有效期内),且未在其它在建工程担任项目经理;
4、投标单位登录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本单位“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5、投标单位登录全国企业信用信息系统(https://www.gsxt.gov.cn/),查询本单位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及“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7、投标单位登录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查询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法定代表人及单位无行贿犯罪行为;
8、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本项目共两个标段,投标人只允许对其中一个标段进行投标,同一投标人同时对两个标段进行投标,其所投标段均按无效投标处理。
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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