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50125]HK[CS]2025001
项目名称:永泰县智慧静态交通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一期)初设方案编制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500,700.00元
采购包1(永泰县智慧静态交通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一期)初设方案编制服务):
采购包预算金额:500,7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500,700.00元
磋商保证金: 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允许进口 | 简要需求或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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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C16090100-信息化规划服务 | 永泰县智慧静态交通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一期)初设方案编制服务 | 1(项) | 否 | 根据永泰县政府及县公安局实际工作需要,结合永泰县智慧静态交通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可研方案有关要求,提供“永泰县智慧静态交通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一期)”的初步设计方案编制服务,要求最迟在2025年11月底前完成初设方案编制(含技术方案或技术规格书等),并通过专家评审。 | 500,700.00 |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60日内交付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2)供应商具备电子通信广电行业(通信工程)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须是通过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的工程咨询单位,业务范围包括:电子、信息工程(含通信、广电、信息化)等专业。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否则视为无效响应。。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不适用
节能产品:不适用
环境标志产品:不适用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5-10-20 至 2025-10-27 ,(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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