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口腔医院北院区二、三层局部装修改造(政府采购工程、面向中小企业)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SDGP370600000202502000932
2.项目名称:烟台市口腔医院北院区二、三层局部装修改造(政府采购工程、面向中小企业)
3.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3189351.88元
5.采购需求:详见附件
6.合同履行期限(完成工期):自接到采购人开工令之日起60个日历日内竣工,施工单位可提供更快的完成工期。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施工单位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施工单位须为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具有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无不良信用信息记录(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负责查询)。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施工单位应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规定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本次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的建筑业行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施工单位须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
2025年10月21日起至2025年10月27日17:00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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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