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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山区初头朗镇2025年池家营子村巷道整治以工代赈项目施工

松山区初头朗镇2025年池家营子村巷道整治以工代赈项目招标公告

标段编号A1504012025102001001001

一、招标条件

松山区初头朗镇2025年池家营子村巷道整治以工代赈项目,经赤峰市松山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赤松发改字【2025】168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赤峰市松山区初头朗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为中央预算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松山区初头朗镇2025年池家营子村巷道整治以工代赈项目

2.2建设地点:赤峰市松山区初头朗镇池家营子村;

2.3项目投资:4817564.00元

2.4建设概况:项目拟对池家营子村进行巷道整治,地面硬化铺装总面积11587.1㎡、排水渠总长度3956.0m、拆除及恢复路面总面积328.3㎡、消力池共5座,其中:1、池家营子组、邹营子组:地面硬化铺装5064.5㎡、排水渠2220.8m、拆除及恢复路面220.5㎡、消力池5座。2、大窝铺组:地面硬化铺装6522.6㎡、排水渠1735.2m、拆除及恢复路面107.8㎡。具体以工程量清单及图纸为准。

2.6招标范围:本标段图纸所示及工程量清单中工程施工。

2.7工期要求:2026年10月31日前完工

2.8质量要求:合格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乙级)及以上资质标准(按照住建部最新资质要求(2020年11月30日建市〔2020〕9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投标人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等同于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标准);具备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及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不得在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中任职。投标人须附承诺书,如经查实承诺内容虚假,取消其投标资格;一旦中标,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3.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1)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联合体内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联合体的资质等级,联合体成员数不超过2家。

(2)联合体各方不得在本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

(3)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4)如联合体投标,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由任一联合体方项目负责人担任。

3.4投标企业最近三年内在无串通投标、违法分包的不良行为。

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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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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