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S229辉原线辉县至原阳葛埠口段改建工程新焦铁路桥引道挡土墙工程招标公告
1.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1项目概况
本项目位于新乡市境内,是新乡市干线公路,分为两个独立的施工段落,施工里程分别为K20+320-K21+600(新焦铁路段),K26+853.19-K33+735(小宋佛新建段)。新焦铁路段起点位于X030胡韦线K20+320处,路线沿胡韦线向南,上跨新焦铁路桥后,终点位于张唐马村东K21+600处。小宋佛新建段起点位于小宋佛胡韦线K26+852.19,穿小宋佛村后,路线右转偏离旧路X030胡韦线进入新建段,走都富村与京广铁路之间,在西寺村南路线左转跨越京广铁路,在高村西回归旧路胡韦线,终点位于旧路胡韦线K33+735处,本项目全长8.162公里。
1.2招标内容:
主要内容:本次招标为S229辉原线辉县至原阳葛埠口段改建工程新焦铁路桥引道挡土墙工程。NO.1标段:K20+310-K20+675.6桥头引道挡土墙(北引道段);NO.2标段:K21+220-K21+480桥头引道挡土墙(南引道段)。共分为2个标段。
2.计划工期
总工期为NO.1标段为138日历天、NO.2标段为138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以项目部书面通知为准,计划完工日期:收到项目部通知后顺延相应标段的工期的日期,具体以双方签订《分包合同》确定工期的为准。
3.质量要求
合格,同时满足项目部的总体质量目标要求。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必须在中铁七局集团合格分包企业名录内,且未被中铁七局郑州工程有限公司、中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列入不合格劳务企业名单的单位;具有国家相关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书或法定代表委托代理授权委托书、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具有良好的施工信誉及社会信誉,且与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所属单位无诉讼或其他不良行为记录;具有劳务分包资质,相关施工业绩。注册资金不低于300万元。具有满足工程项目要求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员工素质高,财务状况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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