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50724]FJGDCG[GK]2025003
项目名称:松溪县社会治理信息化及智能化改造提升建设项目一法制数字化教育普及基地智能化及安防系统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9,300,000.00元
采购包1(松溪县社会治理信息化及智能化改造提升建设项目一法制数字化教育普及基地智能化及安防系统):
采购包预算金额:9,300,0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8,659,343.77元
投标保证金: 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允许进口 | 简要需求或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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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A02019900-其他信息化设备 | 松溪县社会治理信息化及智能化改造提升建设项目一法制数字化教育普及基地智能化及安防系统 | 1(批) | 否 | 法制数字化教育普及基地智能化及安防系统建设,符合国家、省、市有关法律、规范、标准、规程验收要求 | 9,300,000.00 | 工业 |
本采购包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2)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三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3)本项目允许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以分公司
的名义参与投标,但必须提供总公司有效的授权书,否则按无效投
标处理。以分支机构名义参与本项目投标的可提供上级公司的财务
报告和社保证明材料。另投标人非分支机构的,则本条款默认通过;(4)“品目号1:设备部分”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应对应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模板;
“品目号2:装修部分”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应对应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模板,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不是对应模板的或者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填写的行业与招标文件明确的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不一致,则不予认定为中小企业。。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不适用
节能产品:适用于(合同包1),按照财库[2019]19号文所附品目清单执行
环境标志产品:适用于(合同包1),按照财库[2019]18号文所附品目清单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