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卷
第一章 招标公告(适用于公开招标、未进行资格预审)
南江县公山镇、大河镇等8个乡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赶场镇) (项目名称) / 标段施工招标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 南江县公山镇、大河镇等8个乡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赶场镇) (项目名称)已由 南江县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机关名称)以 南发改审批〔2021〕87 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南江县赶场镇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来自 争取上级补助及地方自 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南江县赶场镇人民政府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2 本招标项目为巴中市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 南江县发展和改革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南发改审批〔2021〕87 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中锦军贤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标段划分: 施工一个标段
2.2 建设地点: 南江县赶场镇
2.3 建设内容及规模: 共建设污水收集管网 16280m,化粪池3座、1座提升泵站,末端处理设施(滤池及贮存池)4座,资源化利用管线7000m,末端氧化塘4座;建设1690个单户成品塑钢化粪池及配套收集管网 25350m。
2.4 计划工期: 360日历天
2.5 招标范围: 本工程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包含的全部工作内容。
2.6 工程控制价: 6613640.86 元
本工程施工含暂估价 182931.13 元,暂列金 538300.64 元。结算时,税金、规费和安全文明施工费等按照相关规定结算。
2.7 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并具有国家行政 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安全生 产许可证;四川省省外企业须具备在有效期内的《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 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或带二维码的《四川省省外施工、监理企业 入川承揽业务信息录入证》或带二维码的《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信 息报送电子登记表》 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投标,但可以中标的合同数量不超过 / (具体数量)个标段
4. **
本公告的详情仅对VIP会员或SVIP员查阅,您当前的权限无法查看完整内容,请先 登录 或 注册 ,联系业务经理办理会员入网事宜。
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