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招标公告(未进行资格预审,适用于公开招标)
盐亭县弥江河流域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工程(项目名称)设计施工总承包盐亭县弥江河流域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工程(三期)设计施工总承包标段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盐亭县弥江河流域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工程(项目名称)已由盐亭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川投资备【2309-510723-04-01-273646】FGQB-0130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绵阳诚江环保工程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绵阳诚江环保工程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盐亭县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川投资备【2309-510723-04-01-273646】FGQB-0130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中招财智工程咨询(四川)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标段划分:1个标段。
2.2建设地点:盐亭县城北片区。
2.3建设内容及规模:整治弥江河污染河道 13 公里、防洪堤坝工程 20.14 公里、防洪河堰工程 6 处、排洪工程 3 处、3 公里的生态屏障建设等河道整治工程,建设数字化智慧水利平台、停车场 8200 平方米等综合治理工程。
2.4计划工期:1080日历天(包括设计、施工总工期)。
2.5招标范围:本项目的设计阶段(主要包含施工图设计及后续服务)、施工总承包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和整体移交及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工作。
2.6质量标准:设计质量标准:满足相应设计现行规范要求并通过有关主管部门审查;施工要求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规范及现行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给排水)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水利行业(河道整治)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农林行业(农业综合开发生态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业绩要求:(本项为多选)
□设计业绩要求:近年( 年 月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设计)不少于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
□施工业绩要求:近年( 年 月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施工)不少于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
无业绩要求。
3.1.3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由设计负责人兼任 由施工负责人兼任, 无 (业绩要求) ,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1.4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资格,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3.1.5施工负责人(建造师,下同)的资格要求: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专业)一级(级别)建造师,具有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应为□设计单位 施工单位,同时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成员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牵头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2)组成联合体的成员单位不得超过7家(含联合体牵头单位);(3)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由联合体各方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4)组成联合体投标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项目中投标;(5)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等相关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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