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5-210000-33183
项目名称:沈阳音乐学院三校区维修材料(配件)等服务保障物资采购项目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950000
最高限价(元):950000
沈阳音乐学院三校区维修材料(配件)等服务保障物资采购项目
交货时间:供货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采购人提出供货清单后(7)日内供货完毕并验收合格。
交货地点:沈阳音乐学院三个校区(采购人指定地点)。
付款方式及条件:
采购人每月提出书面供货清单。中标供应商按照清单供货,货到双方按实际供货量在合格后会签收货验收合格清单,作为采购人按季度付款的依据。第一至第三季度在每季度第10日之前付清上一季度款,第四季度供货的费用,在第二年2月之前结算。(本项目以实际发生数量进行结算)
验收标准:按照国家规定标准执行。
验收程序:按照《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辽财采[2017]603号执行。
验收报告:由采购人出具政府采购履约验收书。
组织验收主体: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
质量保证期:( 1 )年
合同履行期限:供货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采购人提出供货清单后(7)日内供货完毕并验收合格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相关规定、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相关规定、对于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相关规定等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依据《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文,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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