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赉县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设备二标段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JLZYHT2025-0910-CG14-2
1、招标条件
镇赉县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已由吉林省农业农村厅以吉农建函〔2025〕16号文件批准招标,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镇赉县农田建设服务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吉林省中蕴华太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镇赉县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设备二标段
2.2 项目编号:JLZYHT2025-0910-CG14-2
2.3 招标范围:满汉营子村,101套固定式水肥一体首部(含预制井房、泵、防水线、水泵安装及配套管件)地埋滴灌主管道38020米。
2.4 建设地点:镇赉镇满汉营子村。
2.5 供货周期: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4月30日之前完成供货,具体供货时间以甲乙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
2.6 质量标准:符合《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规范(试行)、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TD/T1033-2012)、《高标准农田建设通则》(GB/T30600-2022)及国家、吉林省关于高标准农田建设的其他基本要求的合格质量;
2.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投标申请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法注册的生产商或投标产品厂商授权经营经销商,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2本次招标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统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为招标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招标活动;
3.4参与同一招标人组织的镇赉县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的投标单位均不可兼投兼中,否则做无效投标处理。
3.5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七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九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二十八条等法律规定,本项目严禁转包。且本项目约定不允许分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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