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JXSJ-2025(ZC)-143
项目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精神卫生中心心理治疗楼及业务用房提升改造建设项目全过程项目建设管理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2565600
最高限价(元):249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精神卫生中心心理治疗楼及业务用房提升改造建设项目全过程项目建设管理
数量:1
预算金额(元):2565600
单位: 项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1、新建心理治疗楼一栋,总建筑面积22000平方米,地下二层、地上八层,框架结构,功能包括门诊、医技、治疗、病房及室外配套设施等;2、业务用房提升改造总面积19360平方米,包括综合门诊楼18000平方米、旧食堂1360平方米(改造为心理测评与康复训练中心);3、购置液相色谱串联质谱系统、X射线计算机体层摄影设备等医技检查设备等5台(套);4、信息化:电子病历升级改造(5级)、信息互通互联(乙等)及智慧服务。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精神卫生中心心理治疗楼及业务用房提升改造建设项目提供全过程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服务,其他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从合同生效开始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交付招标人使用、完成竣工结算、完成项目档案备案及保修期结束之日止。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符合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的,依据规定给予评审优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1)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资质证书,并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
条件1: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条件2:具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2)1.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包的采购活动。
(3)投标人如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它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尚在处罚期内的将被拒绝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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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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