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太客专联锁列控及通信系统大修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 公告内容
石太客专联锁列控及通信系统大修工程施工监理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010T0JL202500400
1. 招标条件
本建设项目
石太客专联锁列控及通信系统大修工程 已由
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 以
《关于石太客专联锁列控及通信系统大修(房建及电力配套)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京铁计修石太客专〔2025〕1号)、《关于石太客专联锁列控及通信系统室外大修(石家庄-5号中继站)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京铁计修石太客专〔2025〕2号)、《关于石太客专联锁列控及通信系统室外大修(5号中继站-太原东)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京铁计修石太客专〔2025〕3号)、《关于石太客专联锁列控及通信系统室内大修(石家庄-5号中继站)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京铁计修石太客专〔2025〕4号)、《关于石太客专联锁列控及通信系统室内大修(5号中继站-太原东)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京铁计修石太客专〔2025〕5号) 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石太铁路客运专线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石太客专公司大修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石家庄工程项目管理部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项目地点:
河北省、山西省
2.2 建设项目规模: (一)工程规模。 石太客专联锁列控及通信系统大修工程线路东起获鹿线路所,西至太原东站(不含),设井陉北、阳泉北、东凌井三个车站,获鹿线路所、10个中继站,设计时速200km/h。 (二)技术标准。 铁路等级:高速铁路; 正线数目:双线; 设计行车速度:200公里/小时。
2.3 计划工期: 730 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 2025年11月20日 ,计划竣工日期 2027年11月20日
2.4 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标段范围内通信、信号、电力、信息及灾害监测系统、相关建筑、轨道工程的施工,包括建筑、安装工程、设备构置、配合联调联试和开通运行等所有工程的监理工作。
2.5 标段划分共划分 1 个标段,各标段情况如下: STDX-JL,
2.5.1 STDX-JL,工程数量为:标段范围内通信、信号、电力、信息及灾害监测系统、相关建筑、轨道工程的施工,包括建筑、安装工程、设备构置、配合联调联试和开通运行等所有工程的监理工作。,里程/范围:/。
2.6 其他: /
2.2 建设项目规模: (一)工程规模。 石太客专联锁列控及通信系统大修工程线路东起获鹿线路所,西至太原东站(不含),设井陉北、阳泉北、东凌井三个车站,获鹿线路所、10个中继站,设计时速200km/h。 (二)技术标准。 铁路等级:高速铁路; 正线数目:双线; 设计行车速度:200公里/小时。
2.3 计划工期: 730 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 2025年11月20日 ,计划竣工日期 2027年11月20日
2.4 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标段范围内通信、信号、电力、信息及灾害监测系统、相关建筑、轨道工程的施工,包括建筑、安装工程、设备构置、配合联调联试和开通运行等所有工程的监理工作。
2.5 标段划分共划分 1 个标段,各标段情况如下: STDX-JL,
2.5.1 STDX-JL,工程数量为:标段范围内通信、信号、电力、信息及灾害监测系统、相关建筑、轨道工程的施工,包括建筑、安装工程、设备构置、配合联调联试和开通运行等所有工程的监理工作。,里程/范围:/。
2.6 其他: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投标要求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并在资质、业绩、人员、设施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1.1标段编号: STDX-JL
(1)资质要求: 具有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同时具有铁路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和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2)业绩要求: 投标人近五年内(递交投标文件之日前五年内)完成的工程监理项目:1)具有铁路项目施工监理业绩;2)具有建筑工程施工监理业绩;3)具有铁路工程营业线施工监理业绩或其他可以确保营业线施工安全的条件。
(3)总监理工程师: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 年龄不超过65岁,工程建设相关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依法在本单位注册的监理工程师,且经过铁路总监理工程师业务培训并取得培训合格证书。5年及以上铁路或类似工程监理工作经验,具有铁路营业线施工监理工作经验。应为本单位正式职工,且能够提供本监理企业上一年连续社保记录。
(4)本标段 接受联合体投标申请。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上限为(含牵头方): 2 家,联合体牵头方还需要满足以下资质 具有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铁路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近五年内(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前五年内)完成的工程监理项目:具有铁路项目施工监理业绩;具有铁路工程营业线施工监理业绩或其他可以确保营业线施工安全的条件,,联合体还需要满足下列要求: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各方均应具备与拟承担项目相适应的资质条件;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联合体各方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投标文件及随后签订的合同(如中标)将对联合体各成员有共同的和各自的法律约束。 。
(5)其他资格要求: 1)财务要求:投标人(联合体牵头人)在2022年~2024年(近三年)平均营业收入)不应小于2000万元,平均资产负债率不应高于70%,财务状况良好,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2)信誉要求:投标人自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前三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
3.2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投标人及其投标所列主要监理人员被列入国家铁路局《铁路工程建设失信行为认定记录公布管理办法》“黑名单”且在公布期的;
(4)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在近3年有行贿犯罪记录;
(5)投标人处于国铁集团有关停标通报的停标期限内;
(6)被纳入国铁集团“黑名单”且在公布期限内;
(7)投标人处于国铁集团信用评价C级整改期;
(8)投标文件中所列主要监理人员处于国铁集团重大不良行为公布期;
(9)其他情形: 投标人存在依据《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铁路建设项目质量安全等事故与招标投标挂钩实施细则》(京铁建〔2024〕195号)被停标的情形(包括《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安全管理的通知》(京铁建函〔2021〕848号)补充的停标情形)。
3.1.1标段编号: STDX-JL
(1)资质要求: 具有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同时具有铁路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和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2)业绩要求: 投标人近五年内(递交投标文件之日前五年内)完成的工程监理项目:1)具有铁路项目施工监理业绩;2)具有建筑工程施工监理业绩;3)具有铁路工程营业线施工监理业绩或其他可以确保营业线施工安全的条件。
(3)总监理工程师: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 年龄不超过65岁,工程建设相关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依法在本单位注册的监理工程师,且经过铁路总监理工程师业务培训并取得培训合格证书。5年及以上铁路或类似工程监理工作经验,具有铁路营业线施工监理工作经验。应为本单位正式职工,且能够提供本监理企业上一年连续社保记录。
(4)本标段 接受联合体投标申请。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上限为(含牵头方): 2 家,联合体牵头方还需要满足以下资质 具有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铁路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近五年内(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前五年内)完成的工程监理项目:具有铁路项目施工监理业绩;具有铁路工程营业线施工监理业绩或其他可以确保营业线施工安全的条件,,联合体还需要满足下列要求: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各方均应具备与拟承担项目相适应的资质条件;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联合体各方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投标文件及随后签订的合同(如中标)将对联合体各成员有共同的和各自的法律约束。 。
(5)其他资格要求: 1)财务要求:投标人(联合体牵头人)在2022年~2024年(近三年)平均营业收入)不应小于2000万元,平均资产负债率不应高于70%,财务状况良好,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2)信誉要求:投标人自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前三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
3.2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投标人及其投标所列主要监理人员被列入国家铁路局《铁路工程建设失信行为认定记录公布管理办法》“黑名单”且在公布期的;
(4)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在近3年有行贿犯罪记录;
(5)投标人处于国铁集团有关停标通报的停标期限内;
(6)被纳入国铁集团“黑名单”且在公布期限内;
(7)投标人处于国铁集团信用评价C级整改期;
(8)投标文件中所列主要监理人员处于国铁集团重大不良行为公布期;
(9)其他情形: 投标人存在依据《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铁路建设项目质量安全等事故与招标投标挂钩实施细则》(京铁建〔2024〕195号)被停标的情形(包括《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安全管理的通知》(京铁建函〔2021〕848号)补充的停标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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