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工程 2025年丰台区南中轴科技文化区整治提升项目(一期)园林绿化工程设计 (工程名称)已由 北京市丰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工程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丰发改函〔2025〕61 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实施, 招标人为 北京南中轴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工程资金来源 政府投资 ,工程出资比例为 100% , 招标代理机构为 北京捷迅通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2025年丰台区南中轴科技文化区整治提升项目(一期)园林绿化工程设计 (标段)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工程的建设地点 丰台区项目北至南三环中路辅路,南至南中轴国际文化科技园,西至海户东路,东至大红门路
2.2 本工程的建设规模 37325.47平方米
2.3 本工程施工预计开工日期: 2025年12月28日
2.4 工程建安投资: 2638.34 万元
2.5 最高投标限价: 1164400 元
2.6 设计周期: 35 日历天
2.7 招标范围 2025年丰台区南中轴科技文化区整治提升项目(一期)园林绿化工程设计,包括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以及相关的设计服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具备的主体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为合法登记注册并存续的从事工程设计的法人实体
3.2 投标人应具备的设计资质要求: 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及以上,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及以上
3.3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具有园林设计相关专业的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3.4 诚信要求: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投标人参加本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6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参加投标。
3.7 分标段的招标项目最多允许中标标段的数量要求: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工程划分标段中的 0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标段要求:
3.8 本工程 不是 政府采购项目。
3.9 其他要求: /
4.信誉要求
4.1 投标人须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相关名单。
4.2 其他要求 /
5.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与且符合本章第3条规定的资格条件,方可于 2025年10月16日17时00分 至 2025年10月21日17时0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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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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