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000-JSWD-G2025-0187 项目名称:扬州大学基建工程结算审计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180.000000万元(采购包1:133.000000万元;采购包2:39.000000万元;采购包3:8.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本项目采用费率报价: 包1限价:基本收费费率固定为0.05%,效益收费费率最高限价为3%; 包2限价:基本收费费率固定为0.03%,效益收费费率最高限价为5%,且最终审计费用(基本收费+效益收费)不得超过净核减额的10%; 包3限价:基本收费费率固定为0.05%,效益收费费率最高限价为3%; 计算方法详见项目需求,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报价,按照无效响应处理。 采购需求: 采购包1:生命科学大楼结算审计;采购包2:生命科学大楼及扬州大学现代农业科教示范园区二期工程项目(配套设施建设)的结算复审;采购包3:扬州大学现代农业科教示范园区二期工程项目(配套设施建设)结算审计。供应商可兼投不可兼中,评定顺序为包1至包3,具体服务酬金计算方式及要求详见采购文件第四章。 合同履行期限:从接到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之日起1年内提交审定成果资料。若出现被审计单位不配合(如拒绝提供材料、拖延确认审核意见等)、资料不完整需补充、项目情况复杂需额外核查等情况,审核时间及时通知采购人后可相应顺延。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和戒毒企业(简称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按要求填写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中小企业声明函》不符合要求或未提供的,响应文件无效。本项目采购标的按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区分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项目负责人为供应商正式员工,且须具有有效期内的土建专业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在《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办法》(建人〔2018〕67号)规定实施前,取得的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与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效用等同)(提供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以及供应商为其缴纳的近一年内至少一个月社保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采购包2:项目负责人为供应商正式员工,且须具有有效期内的土建专业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在《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办法》(建人〔2018〕67号)规定实施前,取得的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与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效用等同)(提供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以及供应商为其缴纳的近一年内至少一个月社保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采购包3:项目负责人为供应商正式员工,且须具有有效期内的土建专业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在《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办法》(建人〔2018〕67号)规定实施前,取得的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与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效用等同)(提供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以及供应商为其缴纳的近一年内至少一个月社保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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