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1000-SDTZ-G2025-0014 项目名称:扬州市江泽民故居游客中心服务 预算金额:13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最高限价为120万元,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报价,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采购需求: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项目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1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 3.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无需提供);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7.投标函; 8.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无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按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不符合要求或未提供的,投标文件无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