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ZY25-XJT05-FK049-00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批准实施,项目资金来自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概况:
塔里木油田分公司塔西南勘探开发公司博大采油气管理区亚格2井是部署在塔里木盆地库车坳陷克拉苏构造带克深断裂带白垩系亚格列木组克深5号构造的一口预探井。该井于2024年1月2日开钻,2025年1月2日完钻,完钻井深8603.28m,完钻层位白系舒善河组(未穿),井底为裸眼。该井完钻后电测,电测后井筒内打三道水泥塞封堵。本并经过可利用潜力论证,决定复用,目前井筒不满足复用条件。需开展大修作业,上返利用亚格2井巴什基奇克组,进行储层改造、测试求产,释放巴什基奇克组产能。
2.2招标范围:
服务内容:按照亚格2井单井工程、地质设计要求,完成大修作业任务。具体修井作业内容以作业通知单为准。
(1)钻前:钻机搬迁及安装、准备等基础服务。
(2)修井:采用一次性费用总包制,大修用钻机及辅助设备(包括防砂棚、野营房)的生产及辅助作业、下油管、钻磨水泥塞等作业。
(3)完井液:全井完井液材料及服务,材料运输、堵漏服务等,含储层保护材料、漏失、清洁化生产等。
(4)环保:修井废弃物环保处理(含泥浆、泥浆废弃物处理、生产生活污水及垃圾的拉运和处理、放喷池、储液罐(环保罐)、应急池及生活污水池恢复、现场收集、收集设备拆迁安等)。
(5)其他:安眼工程、生产生活水、生活服务、机具(多用机和吊车、泵车)、生活服务、刮壁、通井、生产、生活水;风险费;冬防保温服务(若在冬防保温期间作业,则提供服务;若没有在冬防保温期间作业,则无需提供服务);QHSE、油差、维稳安保等服务。
最终以双方确认的实际工作量为准。
2.3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2.4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2026年10月31日止。
2.5服务地点:新疆阿克苏地区拜城县博大采油气管理区所辖亚格2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3.1.1营业执照:投标人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人或其他组织营业执照。
资料提供形式: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
3.1.2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修井或井下作业)。
资料提供形式: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扫描件。
3.1.3投标人须具有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颁发的修井企业资质;或承诺项目实施前取得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颁发的修井企业资质。
资料提供形式:提供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颁发的修井企业资质证书扫描件或对应的承诺书。
3.1.4投标人须具有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颁发的允许在塔里木油田实施修井或钻井作业的队伍资质;或承诺项目实施前取得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颁发的允许在塔里木油田实施修井或钻井作业的队伍资质。
资料提供形式:提供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颁发的允许在塔里木油田实施修井或钻井作业的队伍资质证书扫描件或对应的承诺书。
3.2业绩要求:
投标人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具有至少1井次修井项目的国内业绩,井深应达到5000米及以上。
资料提供形式: (1)提供业绩清单(需标明井深);(2)提供对应业绩合同关键页(包括但不限于首页、作业内容及签字盖章页)扫描件;(3)提供结算资料扫描件。
3.3人员要求:
拟投入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必须具有4年及以上修井技术服务的工作经验,均须持有有效的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认可的甲级井控培训机构颁发的井控培训合格证。
资料提供形式:(1)提供人员配备清单(包括但不限于姓名、岗位、工作年限);(2)提供对应人员有效的井控证扫描件或承诺书;(3)提供投标人在政府社保部门为以上人员2025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连续缴纳3个月的社会保险的证明并加盖社保公章或公共资源网查询的截图和网址。
3.4设备要求:
拟投入本项目的钻机为ZJ50及以上型号。
提供资料形式:提供有效钻机的队伍资质证书扫描件或承诺书。
3.5QHSE要求:
3.5.1投标人应建立并实施满足塔里木油田要求的QHSE体系;
3.5.2具有QHSE管理组织机构(主要人员要明确)及职责、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3.5.3承诺遵守塔里木油田QHSE相关规定。
资料提供形式:
(1)投标文件提供QHSE管理组织机构(主要人员要明确)及职责、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2)投标人需按照《投标人投标项目QHSE承诺书》作出承诺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加盖投标人公章。
3.6信誉要求:
3.6.1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3.6.2“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资料提供形式:提供网络截图。
3.7联合体要求: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报名要求:无。
3.9其他要求:
投标人不得有下列情形之一:
3.9.1被依法或依规暂停或者取消市场或者交易资格;
(以评审委员会对“三商黑名单”“失信行为信息”及资源库现场查证结果为准)
3.9.2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以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结果为准)
3.9.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以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结果为准)
3.9.4在近三年内(2022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日止)发生重大质量、健康、安全、环境责任问题(事故);
(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或采购人出具的有关文书为准);
3.9.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9.6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9.7在近三年内(2022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日止)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项目负责人(若有)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资料提供: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查询截图)
3.9.8法律法规或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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