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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伦市农村供水保障工程实施方案(爱民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项目已由有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海伦市农水工程建设管理处,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单位为海伦市水务局,招标代理机构为黑龙江省华沃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黑龙江省海伦市爱民乡;
2.2 招标范围:完成本项目实施方案、概算预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及为其服务的相关设计等技术服务;
2.3 设计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内提交满足审查要求的实施方案阶段成果文件;施工图设计、现场设代及后续服务满足工程施工及验收要求(具体时间以合同约定为准);
2.4 质量要求:按照国家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规范规程及技术标准执行,提供合格成果;
2.5 招标控制价:批复勘测设计费的100%。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要求潜在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工程设计水利行业(灌溉排涝)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给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或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水利或市政相关专业高级以上(含高级)职称证书。
3.2 其他要求:投标人、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存在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情形的不允许投标。提供“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截图。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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