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交三航院盘锦项目溢油监测系统采购项目物资采购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盘锦港荣兴港区西作业区309#-314#液体散货泊位工程总承包(EPC)采购合同 (项目名称)招标人为 中交第三航务工程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 ,招标项目资金 来自 自筹 (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100%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溢油监测系统(物资名称)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盘锦港荣兴港区西作业区309#-314#液体散货泊位工程总承包(EPC)
2.2 项目情况:本次招标的计算机管理系统应兼顾309#~314#液体散货泊位、306#散货、307#件杂货泊位计算机管理需求。系统应保障华锦码头生产管理过程中各业务节点信息流转连贯,沟通交互顺畅;工作交接时,生产信息反馈时效性强;库场作业时,线路及流程灵活;码头整个生产作业数据对接与确认采用电子方式,保证高效率生产和管理。通过码头生产管理系统的建设,一方面梳理业务管理流程,另一方面建立一个数据管理业务平台,增加各个业务节点的数据共享、数据交换和沟通交互,并为生产经营数据分析提供最全面的底层基础数据支撑。
2.3 招标内容:溢油监测系统采购。
2.4 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2.5 招标限价:人民币 237 万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一般纳税人、具有招标物生产和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贸易商,具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合法和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等证件并提供扫描件。
3.2 财务能力要求:资金财务状况良好,具备实施本项目合同充足的资金保障能力,具有近三年(或2022年-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
3.3 本次招标允许生产商和贸易商参与投标,但贸易商与其代理的生产商不能同时参与投标,贸易商代理的生产商应满足生产商的资格要求。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 年 10 月 15 日 14时至 2025 年 10 月 21 日 17 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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