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油气田分公司页岩气研究院2025年页岩气开发区地质活动性与风险区识别研究招标公告(二次)
招标编号: ZY25-XN402-FW1284-02
本招标项目西南油气田分公司页岩气研究院2025年页岩气开发区地质活动性与风险区识别研究已由西南油气田分公司页岩气研究院以西南司招申(2025)字第628号立项批准实施,项目业主为西南油气田分公司页岩气研究院,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西南油气田分公司页岩气研究院。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1招标项目名称:西南油气田分公司页岩气研究院2025年页岩气开发区地质活动性与风险区识别研究。
2.2项目概况:川南地区处于地质构造的活跃带,地震活动频率整体较高,严重影响了页岩气区的资源动用量和施工节奏。目前页岩气开发区地质活动性与风险区识别研究仍面临构造活化机理及力学机制待建立、地质体稳定性定量评价技术待研究、地质体失稳动态预警技术待开发等关键问题,因此亟需开展相关技术攻关,为川南页岩气开发区安全上产提供技术支撑,最大限度避免地震风险制约页岩气开发。本项目估算金额260万元(不含税)。
2.3招标范围:项目针对川南页岩气开发区典型区域开展以下研究:(1)构造活化机理及力学机制研究:高精度地震目录建立;震源特征与应力场演化研究;断层活化的识别和诱发机理研判。(2)地质体稳定性定量评价研究:地震危险性数值模拟分级技术研究;目的层断层活动性分级研究;地质体失稳风险定量评价。(3)地质体失稳动态预警研究:基于数据驱动的b值时空特征分析;基于统计-物理预测的最大震级预测;地震活动性主控因素分析;地质体回稳评估技术研究。
2.4工期(服务期或交货期):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7年3月31日止(合同生效时间详见合同)。
2.5施工地点(服务地点或交货地点):甲方指定的服务地点。
2.6质量标准:(1) 形成一项川南页岩气开发区地震风险评价技术;(2) 形成一套川南页岩气开发区地震风险区等级划分图,并提交构造单元最大震级预测分布及地震发生概率空间分布图。
2.7最高投标限价:最高限价共计260万元(含川南页岩气开发区典型区域构造活化机理及力学机制研究、地质体稳定性定量评价研究、地质体失稳动态预警研究)。详见第五章招标人要求,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将予以否决。
2.8定标原则:评标委员会根据综合得分对各投标人进行排名,综合得分相同的,价格得分高者排名优先;价格得分相同的,技术得分高者排名优先,若价格得分和技术得分均相同的,依照商务、服务及其他评价内容的分项得分优先次序类推。
若通过初步评审的有效投标人大于等于3家,评标委员会按评标结果排序推荐前2名为中标候选人,招标人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
若通过初步评审的有效投标人为不足3家,经评标委员会评审认定投标具备竞争性的,评标委员会按评标结果排序推荐全部有效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招标人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若经评标委员会评审认定投标不具备竞争性,则本次招标失败。
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如所有投标人均不符合推荐条件的,则本次招标无效。
发出中标通知书前,招标人有权对所有中标候选人进行现场考察,考察投标文件各项内容是否属实,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若中标候选人的实际情况与投标文件内容不一致或弄虚作假,能明确判定其不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则取消中标人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相关情况报西南油气田招标管理部门,由管理部门进行处理;对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追究该投标人的法律责任。
2.9对投标人存在待认定失信行为的处理要求。若投标人在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西南分公司组织实施的其他招标项目中发生失信行为且当前处于待认定处理期间,应当在投标文件中履行告知义务。对于正式认定处理的失信行为导致暂停投标资格情形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人资格。
*3.1投标人具备合格有效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若为事业单位投标,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允许代理商投标。原始技术提供商或其授权的代理商不能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同一原始技术提供商只能授权一家代理商参加本次投标,出现多家代理商代理同一原始技术提供商时,该原始技术提供商的所有代理商均将被否决投标。被代理技术服务商有效业绩可作为代理服务商有效业绩使用。若投标人是代理服务商的,须提供由原始技术提供商为其出具的以下资料:(1)原始技术提供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代理资格授权委托书;(2)原始技术提供商对招标人就有关该项目服务及质量保证的书面承诺。
*3.3人员资格和要求:至少有一名项目经理,两名技术负责人,且均具有硕士及以上学历(不可兼任)。资格证明材料:学历证明。
*3.4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已完成不少于 1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指地质活动性与风险评估研究。业绩证明材料:合同扫描件,有效业绩认定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证明材料需包含项目名称、用户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服务内容、服务期限等。代理商及原始技术提供商的业绩均视为有效业绩。
*3.5财务要求:投标人为资不抵债的,投标将被否决。投标人需提供2022年度以来任意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会计报表附注债。若为事业单位投标,提供相关财务证明资料。成立日期晚于2022年1月1日的以成立年起计算,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6信誉要求
*3.6.1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
*3.6.2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投标人2022年1月1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生产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违规等不良记录(此不良记录是指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有商业欺诈、质量伪劣等实质性侵害招标人权益的情形,具体表现形式包括但不限于因上述行为受到行政处罚、被办案机关立案追查、审查起诉、被法院判决有罪等);未被国家、招标人及其上级部门明文规定暂停、中止或取消交易资格。
*3.6.3投标人在开标当日不得在存在以下情形:
(1)投标人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被人民法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zxgk.court.gov.cn/shixin/)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3)开标当日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3.6.4投标人没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限制参与招投标活动的情形。
以上3.6.1-3.6.2条款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书面承诺,3.6.3条约定要求以开标当日在相应网站的查询结果为准。评标委员会将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http://www.gsxt.gov.cn)、信用中国(网址:http://www.creditchina.gov.cn/)、政府相关部门官方网站等方式核查投标人商业信誉及所提供的证书、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核查投标人有无直接影响本项目履约能力的异常、有无违法违规记录等情形。
*3.6.5根据《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三商”黑名单管理办法》,投标人被列为黑名单内的“三商”的。对于正在参与投标、谈判或其他竞争性方式采购的,应认定其不具有相关资格;已经完成定商活动的,不予发放中标或成交通知书;已经发出中标或成交通知书的,不再继续签订合同。
以上“*”号条款,如不满足,其投标将被否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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