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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南油气田分公司致密油气勘探开发项目部2025-2026年致密油气开发井钻井试油工程技术服务

西南油气田分公司致密油气勘探开发项目部2025-2026年致密油气开发井钻井试油工程技术服务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Y25-XN315-FW1680-0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西南油气田分公司致密油气勘探开发项目部2025-2026年致密油气开发井钻井试油工程技术服务已由西南油气田分公司致密油气勘探开发项目部批准,项目业主为西南油气田分公司致密油气勘探开发项目部,建设资金来自招标人自筹,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西南油气田分公司致密油气勘探开发项目部。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西南油气田分公司致密油气勘探开发项目部2025-2026年致密油气开发井钻井试油工程技术服务采购。

2.2 项目概况:西南油气田分公司致密油气勘探开发项目部拟对2025-2026年度致密油气开发井钻井试油工程技术服务进行公开招标,预计总井数44口(沙溪庙开发井)。项目实施主要集中在四川省成都市、简阳市、南充市、遂宁市、绵阳市、广元市、德阳市,目的层主要为沙溪庙组,井型主要为水平井、定向井,施工参数主要为:垂深1800-2400米、斜深3600-4500米、水平段长1000-2000米、压裂10-15段、加砂强度3-5吨/米、用液强度10-15方/米、施工排量16-18方/分。项目估算金额:110000万元(不含税)。

2.3 招标范围:西南油气田分公司致密油气勘探开发项目部2025-2026年度致密油气开发井钻井试油工程技术服务,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以下(1)(2)(3)项由承包人负责:

(1)钻井工程:钻机及辅助设备、井控设备拆迁安,钻井及工具、设备(包括但不限于钻头、钻杆、钻铤及无磁钻铤、加重钻杆、螺杆、减震器、随钻震击器、水力振荡器、阻尼器、内防喷工具、旁通阀、扶正器及其相关配合接头等),清洁化生产(清洁化生产设计水基岩屑场内收集、预处理、计量、暂存、运输前装车;油基岩屑场内收集、预处理、计量、暂存、运输前装车;生产、生活固体废弃物及废水的收集、转运、合规处理等,不含水基岩屑场外运输及处理,不含油基岩屑场外运输及处理),测井工程(含测井解释),录井工程(含常规录井、远程传输、岩屑及岩心取送、特殊录井等,不含综合录井仪器第三方检测),钻井液(含钻井液回收,不含钻井液性能第三方检测),固井工程(含下套管、固井作业、注水泥塞、水泥、添加剂、套管附件、漂浮接箍、旋转下套管等,不含固井水泥浆第三方检测),定向工具及服务(含MWD、LWD等随钻测量工具和轨迹控制、绕障、造斜段定向、旋转导向配套工具及技术服务,不含地质导向建模),取心作业及工具,直改平准备、侧钻工具及作业,供水供电(含场内及生活区供电、箱式变压器、施工及生活用水等,不含钻井施工用电柴油动力及钻井施工用电的应急保障,勘探与生产数据录入(工监系统、A1系统),现场重点区域视频监控,甲供料(含套管、套管头和采气井口)现场装卸及保管,甲供料加工件(含联顶节等)的加工和运输,套管拉运(由库房到现场)及回收(由现场到库房),完井作业(安装油管头及试压)等钻完井工作

(2)试油工程:含试油、压裂设备拆迁安,勘探与生产数据录入(工监系统、A1系统),井筒、井口闸门及管线试压,压裂酸化作业(含压裂井口及控制装置,压裂液、酸液、支撑剂、桥塞、暂堵材料采购运输及服务,加砂压裂施工、伴注压裂(不含液氮材料及运输等,不含微地震监测、试油井材料质量第三方检测),带压下油管,连续油管作业(含通刮洗作业及配套材料工具、电测固井质量、下机械桥塞、桥塞钻磨、配合生产测井、液氮泡沫冲砂、液氮气举排液、杂处理及配套材料工具等,不含液氮材料及运输),射孔作业(连油配合射孔、电缆下机械桥塞、电缆泵送桥塞射孔联坐作业及配套工具服务等),试油录井工程,地面排液测试(主要设备为紧急关断阀、除砂器、捕器、油嘴管汇、热交换器、配套蒸汽锅炉、分离器、地面流程油管、密闭计量罐、密闭油罐和和数采系统等),试油作业(含压裂期间井口及地面流程作业、生活后勤服务、外围警戒和残液转运等),压裂拉运供水,柴油动力及压裂施工用电的应急保障,试油废弃物处置(含井场及返排液池固体废弃物、淤泥的清理等,不含试油含油废弃物场外拉运及处置)、不含返排液拉运及处置、试井作业及其配套材料工具、零星工具(含打捞工具)加工、装卸及保存、工程复杂处理、封堵井作业、交接井(含等待交接期间的现场值守)等试油工作。

(3)其他:钻井试油施工过程中的相关协调及补偿(含噪音污染补偿、燃烧池隔离带砍伐及补偿、放喷管线占地青苗补偿以及其它非承包人原因引起的协调及补偿等),土壤、废水应急检测。

(4)以下项目由发包人负责:钻井、压裂施工用电(含场外线路架设等),压裂管线供水(一级供水、二级供水),液氮材料及运输,水基岩屑场外运输及处理,油基岩屑场外运输及处理(含试油含油废弃物场外拉运及处置),返排液拉运及处置,甲供料(含套管、套管头、双公短节、短套管、变扣套管、油管及采气井口)的采购供应、检测、运输(厂家到库房),钻井液性能第三方检测,固井水泥浆第三方检测,试油入井材料质量第三方检测,地质导向,生产测井(含示踪剂、井下电视等),微地震监测,单井跟踪评价,单井地震跟踪,地质工程一体化建模,试井,VSP或walkway或XPT等特殊测井,岩心分析化验,综合录井仪器第三方检测,设计(含钻井地质/工程设计、试油地质/工程设计、压裂设计),监督(钻井监督,地质监督,试油监督),井位论证,造价咨询等。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4 本次招标设置最高投标限价:详见附件3(不含税),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将予以否决。

不可竞争费用:招标控制价计价清单未包含项,执行“《西南油田工程技术服务市场化定额(2023定额)》、《西南油气田分公司物探钻井系统工程暂行计价标准汇编(2025版)》、《西南油气田分公司试修工程计价标准汇编(2025版)》、《西南油气田分公司井工程工具材料价格信息(施工当期)》”并整体下浮5%结算,上述定额标准缺项的项目依次参考类似合同价、施工单位采购合同或结算票据报甲方审核后结算。不可竞争费用不再进行报价。

招标成功后,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框架合同,招标人根据生产建设需求安排具体工作量时,跟签订框架合同的中标人之一签订子合同,明确具体井号及主要工作量。

2.5 服务地点:项目委托井钻井试油施工现场。

2.6 服务期限:本项目期限至下列任一条件先满足时止:(1)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止(服务期内已委托未完成项目自动延期至项目结束之日止,单井工期见项目委托书);(2)项目估算金额使用完毕。

2.7 服务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第五章

2.8 定标原则:

评标委员会根据综合得分对各投标人进行排名,综合得分相同的,投标报价得分高者排名优先;投标报价得分相同的,技术部分得分高者排名优先。

授标原则:根据评审办法进行打分,按得分高低顺序进行排名,通过初步评审的有效投标人数量为N。若N≥5时,评标委员会推荐前4名为中标候选人,招标人确定前3名为中标人;若N=4时,评标委员会推荐前N-1名为中标候选人,招标人确定前N-2名为中标人;若N=3时,评标委员会推荐3名中标候选人,招标人确定前2名为中标人;若N<3时,由评标委员会讨论竞争性,若具有竞争性,评标委员推荐所有有效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招标人确定所有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若不具有竞争性则本次招标失败。

工作量分配原则:

根据中标人排名顺序,对工作量进行分配,排名靠前的中标人给予较大份额。其中:若中标人为3家,原则上分配第一名中标人实际总工作量的60%,分配第二名中标人实际总工作量的25%,分配第三名中标人实际总工作量的15%;若中标人为2家,原则上分配第一名中标人实际总工作量的70%,分配第二名中标人实际总工作量的30%;若中标人为1家,原则上分配第一名中标人实际总工作量的100%。

工作量优先安排原则:原则上根据招标人生产进度与中标人队伍运行进度匹配关系,对工作量进行优先安排,若有多家中标人队伍运行进度满足招标人生产进度,则优先安排工作量分配比例靠前的中标人队伍。

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如所有投标人均不符合推荐条件的,则本次招标无效。

发出中标通知书前,招标人有权对所有中标候选人进行现场考察,考察投标文件各项内容是否属实,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若中标候选人的实际情况与投标文件内容不一致或弄虚作假,能明确判定其不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则取消中标人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相关情况报西南油气田招标管理部门,由管理部门进行处理;对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追究该投标人的法律责任。

2.9 投标人存在待认定失信行为的处理要求:若投标人在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西南分公司组织实施的其他招标项目中发生失信行为且当前处于待认定处理期间,应当在投标文件中履行告知义务。对于正式认定处理的失信行为导致暂停投标资格情形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人资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备合格有效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若为事业单位投标,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独立法人或为独立法人授权的分支机构。独立法人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必须经其所属独立法人授权同意,且同一独立法人仅允许授权其下属一家分支机构参与本次投标。

*2.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涉及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牵头单位须为钻井服务企业,联合体成员家数不得超过2家,同一家压裂服务商只能在本次投标中出现一次,出现2次及以上的将被否决投标。  

不允许代理商投标。允许分包。允许分包内容及要求:钻井、压裂专业不允许分包,其余项目可以分包,不允许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内容再次分包,分包应满足国家法律法规、中石油资质管理相关要求。其中录井专业应具有(或承诺合同签订前取得)录井企业资质资质;测井专业应具有(或承诺合同签订前取得)测井企业资质和队伍资质;固井专业应具有(或承诺合同签订前取得)固井企业资质;定向专业应具有(或承诺合同签订前取得)定向井技术服务企业资质;钻井液专业应具有(或承诺合同签订前取得)钻井液技术服务企业资质;连油专业应具有(或承诺合同签订前取得)连续管技术服务企业资质队伍资质;测试专业应具有(或承诺合同签订前取得)测试企业资质;试油专业应具有(或承诺合同签订前取得)试油企业资质队伍资质;带压作业专业应具有(或承诺合同签订前取得)带压作业企业资质和队伍资质。已具备相应企业及队伍资质的,提供资质证书扫描件;承诺取得的,提供承诺书。不涉及分包的投标人,须满足相应全部企业及队伍资质要求

备注:上述企业及队伍资质均为中石油颁发的有效资质,投标人应在投标函中明确计划分包的专业。

对于投标人承诺合同签订前取得相应资质证书的情况,若投标人未按要求提供投标函中计划分包专业相关企业及队伍资质,招标人将取消投标人中标资格。

*3.资质要求:

  1. 投标人应具有(或承诺中标后、合同签订前取得)中石油颁发的有效石油工程技术服务企业资质证书(钻井企业资质)、石油工程技术服务企业资质证书(压裂企业资质)已具有的提供证书扫描件、承诺取得的提供承诺书。
  2. 投标人拟投入的钻井队伍应具有或承诺中标后、合同签订前取得中石油颁发的有效“石油工程技术服务(施工作业)队伍资质证书”,资质类别为“钻井”,且允许施工区域涵盖本项目区域;拟投入的压裂队伍应具有或承诺中标后、合同签订前取得中石油颁发的有效“石油工程技术服务(施工作业)队伍资质证书”,资质类别为“压裂”。已具有的提供证书扫描件、承诺取得的提供承诺书。
  3. 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若地方政府未要求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可提供地方政府或主管部门关于无需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书面说明或证明),已具有的提供证书扫描件。
  4. 投标人须承诺,若中标后、合同签订前未取得上述要求的相应资质,视为不满足资格要求,招标人将取消中标人中标资格。

*4人员资格和要求:

(1)投标人拟投入的有效钻井队伍、压裂队伍数量均不少于2支。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队伍信息汇总表。

(2)投标人应针对本项目成立钻试工程项目部,项目部至少配备1名项目经理、1名项目技术负责人、1名主管井控的项目副经理,项目部其余管理人员(生产、运行、设备、技术、安全等)的配备由投标人自行确定。投标人应承诺项目部其余管理人员(生产、运行、设备、技术、安全等)的配备满足生产需求。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钻试工程项目部人员配置表及岗位职责。

(3)投标人拟派的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具有石油天然气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5年及以上,具有石油天然气钻井施工项目10年及以上施工经验,且为投标单位自有员工。提供身份证、职称证、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施工经验证明、投标截止时间前连续12个月在投标单位的社保证明。

(4)投标人拟投入的钻井队伍关键岗位人员(队长、钻井工程师、司钻)数量应满足至少1名队长、2名钻井工程师、3名司钻的要求,且队长、钻井工程师均为投标单位自有员工。提供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钻井队伍关键岗位人员配备表,钻井队伍关键岗位人员(队长、钻井工程师)投标截止时间前连续12个月在投标单位的社保证明,司钻须提供“应急管理部门颁发的司钻操作证(钻井证)”扫描件。

(5)投标人拟投入的压裂队伍关键岗位人员(队长、工程技术员、机械技术员)数量应满足至少1名队长、2名工程技术员、1名机械技术员的要求,且均为投标单位自有员工。提供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压裂队伍关键岗位人员配备表、压裂队伍关键岗位人员(队长、工程技术员、机械技术员)投标截止时间前连续12个月在投标单位的社保证明。

备注:投标人拟投入的钻井队伍不满足以上钻井队伍资格要求或钻井队伍关键岗位人员要求的,将被视为无效钻井队伍,其对应的拟投入的钻机也将被视作无效钻机,且不参与详评投标人拟投入的有效钻井队伍数量不足2的,投标人将被否决。投标人拟投入的压裂队伍不满足以上压裂队伍资格要求或压裂队伍关键岗位人员要求的,将被视为无效压裂队伍,其对应的拟投入的压裂设备也将被视作无效压裂设备,且不参与详评。投标人拟投入的有效压裂队伍数量不足2的,投标人将被否决

对于投标人承诺中标后、合同签订前取得相应资质证书的情况,投标人在合同签订前提供给招标人备案的资质证书中所涉及的井队伍及关键岗位人员、压裂队伍及关键岗位人员应与投标时提供的相关信息保持一致,否则招标人将取消投标人中标资格。

*5.机具设备要求:

(1)投标人拟投入的钻机应为4000或5000米钻机,且不少于2部。须提供钻机第三方检测报告或出厂检验报告,报告中体现名义钻深为4000米或5000米。

(2)投标人拟投入的压裂设备必须为2000型压裂车及以上,单套压裂设备(机组或车组)水马力应不小于45000HHP,且不少于2套(其中至少1套为电动压裂设备)。须提供设备铭牌照片。

备注:投标人拟投入的钻机不满足钻机要求的,将被视为无效钻机,其对应的拟投入的钻井队伍也将被视作无效钻井队伍,且不参与详评。投标人拟投入的有效钻机数量不足2的,投标人将被否决。投标人拟投入的压裂设备不满足压裂设备要求的,将被视为无效压裂设备,其对应的拟投入的压裂队伍也将被视作无效压裂队伍,且不参与详评。投标人拟投入的有效压裂设备数量不足2的,投标人将被否决。

以上设备须为自有设备,须提供设备购买合同或发票扫描件,或其他自有的相关证明材料。

*6.业绩要求: 2022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已完成不少于1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天然气钻井、压裂施工5口,业绩证明材料:提供项目建设单位(或合同相对人)加盖公章的业绩证明(体现井号、天然气井、施工队伍队号、竣工验收等相关信息)

*7.财务要求:

投标人为资不抵债的,投标将被否决。

需提供经审计的财务证明资料:投标人需提供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组成审计报告的内容;若为事业单位投标,提供相关财务证明资料。(若为分支机构投标的,提供独立法人机构财务证明资料。)

*8.信誉要求

*8.1 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

*8.2 投标人2022年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无直接影响本项目履约能力的违法、违规不良记录;不良记录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因涉嫌犯罪被办案机关立案追查、审查起诉、被法院判决有罪;在和招标人历史合同履约中存在因商业欺诈、产品质量问题等实质性侵害招标人权益的行为;被国家、招标人及其上级部门明文规定暂停或取消交易资格;

*8.3 投标人在开标当日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1)投标人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被人民法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zxgk.court.gov.cn/shixin/)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3)开标当日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8.4 投标人没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限制参与招投标活动的情形。

以上8.1-8.2条款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书面承诺,8.3条约定要求以开标当日在相应网站的查询结果为准。招标专业机构协助评标委员会将通过“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资质、资格强制要求的政府发证机关官方网站方式核查投标人信誉及所提供的证书、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核查投标人有无直接影响本项目履约能力的异常、有无违法违规记录等情形。

*9.其他要求:

(1)投标人承诺近三年内未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生产事故、环境事件和质量事故;且投入本项目的队伍近三年内未发生一般B级以上工业安全事故、一般环境污染事件和较大及以上质量事故。

(2)投标人承诺中标后,拟投入的有效钻井队伍、压裂队伍在未征得招标人同意的情况下,不进行擅自更改或补充。

(3)投标人承诺中标后、合同签订前,现场施工人员按招标人要求取得经招标人认可的有效井控培训合格证、硫化氢防护培训合格证。

(4)投标人须承诺完全响应附件1要求,承诺对附件2合同条款无异议

(5)根据《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三商”黑名单管理办法》,投标人被列为黑名单内的“三商”的。对于正在参与投标、谈判或其他竞争性方式采购的,应认定其不具有相关资格;已经完成定商活动的,不予发放中标或成交通知书;已经发出中标或成交通知书的,不再继续签订合同。

以上“*”号条款,如不满足,其投标将被否决。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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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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