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招标公告(适用于公开招标)
乐山市五通桥区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设备更新改造项目 (项目名称)设计 / 标段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 乐山市五通桥区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设备更新改造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乐山市五通桥区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五发改投〔2025〕29 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乐山市五通桥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建设资金来自 政府投资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乐山市五通桥区桥兴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 乐山市五通桥区发展和改革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五发改投〔2025〕29 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 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四川招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乐山市五通桥区。
2.2 建设规模:本项目涉及对五通桥区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设备进行更新改造。改造内容及规模为:1.对生化池、二沉池、反硝化深床滤池、曝气沉砂池、污泥回流泵房、鼓风机房+配电房、二次提升泵房及配套设施进行维修;2.对现有处理设施进行更换,包括污泥脱水工程、除臭工程、AA0 生化池及二沉池、高效沉淀池等相关设备(主要包括剩余及回流污泥泵池、鼓风机房及变配电间、贮泥池及污泥脱水机房、污泥脱 水机械设备等)。改造后年污水处理量从 1 万立方米每天提升至 1.5 万立方米每天,预计年节能量 322 吨标准煤,减少碳排放量 402 吨。
2.3 服务期限:30 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本项目所涉及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编制工程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及项目实施阶段的相关服务等设计服务工作。
2.5 标段划分: 1 个标段。
2.6 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规范、标准、规程、条例等的相关要求。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设计服务期限、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 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同时具有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
3.1.2业绩要求:
? 近年( 2022年01月01日 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 已完成 不少于 1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总投资 6000 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工程设计业绩 。
3.1.3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 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 证书 / (业绩要求) ,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单位人员)。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 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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