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JLWS-2025ZB-025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市双阳区城市交通综合运输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已由吉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吉发改审批【2024】291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春市双阳区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建设资金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长春市双阳区城市交通综合运输服务中心建设项目
2.2计划工期:2025年11月20日-2026年12月31日(以实际开竣工日期为准)
2.3建设地点:长春市双阳区丙四十八路以东,山河路以西、双阳大街以南、乙三路以北区域。
2.4建设规模:项目包括1#车库、2#客运站主体3#配电室、4#门卫、场区海绵城市、电气外网、雨污水外网、给水消防外网、采暖外网、园林绿化工程、道路铺装工程、场区围墙大门工程、光伏工程。(工程量清单及图纸全部内容)
2.5招标控制价:22038295元(暂列金1810000元;暂估价1700400元)。
2.6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企业资质备案信息应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公示。
3.2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应无在建工程,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项目经理,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3投标人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具有与本项目相类似的项目业绩至少一项。类似业绩的认定:业绩证明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竣工验收报告证明;同时,吉林省区域内的业绩,应附“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公示页及查询网址;在省域外的业绩应附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及以上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的业绩公示页及查询网址,必须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得到,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要求;其他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评标过程中,评标专家在现场监督人员的监督下对投标人的业绩通过“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及以上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核查,未查询到的业绩不予认定。提供涉密工程业绩的,须提供涉密工程业绩证明材料并附建设单位涉密工程的审批证明材料。
3.4投标申请人须具有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财务审计报告,2022年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之间成立的企业,须提供成立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审计报告。2025年1月1日以后新成立的企业无财务审计报告的,需提供一份财务状况良好承诺书。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信誉要求:(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2)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3)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4)在近年(2022年1月1日至今)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7入吉企业在我省承揽工程须按照吉林省相关的法律法规文件办理企业信息登记,登记后方可参与投标。
3.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9执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建筑业企业信用评价办法》的通知(吉建规〔2025〕1号)文件要求,对信用评价结果为“D级”和“未参加信用评价”企业,严格按照标准开展资质核查,取消评先选优资格。
四、招标文件获取
4.1投标人**
本公告的详情仅对VIP会员或SVIP员查阅,您当前的权限无法查看完整内容,请先 登录 或 注册 ,联系业务经理办理会员入网事宜。
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