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采购计划-[2025]-00101号-2025-0019-3
项目名称:长春市九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九台区煤矿棚户区万户新居小区物业服务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元):3743054.28
最高限价(元):3743054.28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长春市九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九台区煤矿棚户区万户新居小区物业服务采购项目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3743054.28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 九台区煤矿棚户区万户新居小区物业服务三年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服务期三年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所属行业为 物业管理 ;需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
3.潜在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供应商按照《长春市财政局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信用体系建设简化供应商资格条件有关事项的通知》(长财采购〔2022〕2066号)文件要求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反映其财务状况、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保障资金等情况的资格条件承诺函,并对资格条件承诺函有关内容的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负责;
3.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3.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3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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