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安临港经开区南浔片区基础设施项目(一期)项目(项目名称)勘察设计标段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 本招标项目广安临港经开区南浔片区基础设施项目(一期)项目(项目名称)已由广安市广安区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广安临港经开区南浔片区基础设施项目(一期)项目建议书的批复(广区发改项〔2025〕114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四川广安临港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债券资金、向上争取项目专项资金、区级财政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四川广安临港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1.2 本招标项目由广安市广安区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广区发改项〔2025〕114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广安安瑞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广安市广安区临港经开区。
2.2 建设规模:建设总长约3000米的园区道路,包含长约2200米,宽20米的楠木大桥至长河大桥平行高速道路;长约400米,宽24米的27-28号地块之间园区道路;长约400米,宽36米的28-29号地块之间园区道路;28号地块西北侧约30000平方米的绿化。道路主要包括路基土石方工程、排水工程、道面工程、照明工程、交通工程等。
2.3 勘察设计服务期限:100个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本工程勘察设计(含预算)的全部内容。服务内容:地形图测绘、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编制、初步勘察、详细勘察、提供项目施工过程中的现场服务工作及配合业主单位完成相关审查(审查过程中如产生专家费、场地费等由乙方负责)、施工过程中的变更设计(如有)。
2.5 本次勘察和设计招标的共分 1 个标段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勘察设计服务期限、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 资质要求:①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②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排水工程)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③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勘察资质 。
3.1.2 业绩要求:(本项为多选)
☑勘察业绩要求:近年( 2022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 3 年) (□已完成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勘察设计)不少于 1 (1 至 3 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单个项目投资金额不低于5000万的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勘察设计的市政公用工程类勘察业绩(应附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或合同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设计业绩要求:近年( 2022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 3 年) (□已完成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勘察设计)不少于 1 (1 至 3 个)个类 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单个项目投资金额不低于5000万的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勘察设计的市政公用工程类设计业绩(应附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或合同复印件并加盖投标 人公章)。
□无业绩要求。
3.1.3 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证书,/(业绩要求),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应为设计单位,同时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4)联合体家数不超过2家;(5)联合体牵头人须为设计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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