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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鸡西市二次供水设施改造项目初步设计服务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Z0600G25101300100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鸡西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关于黑龙江省鸡西市二次供水设施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鸡发改投资[2024]15号)文件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拟申请中央预算内投资及地方政府自筹,项目出资拟申请中央预算内投资70%,地方政府自筹30%,招标人为鸡西市供水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鸡西名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及招标投标投诉受理单位为鸡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黑龙江省鸡西市二次供水设施改造项目初步设计服务
2.2建设地点:鸡西市鸡冠区、恒山区、滴道区、城子河区、梨树区、麻山区
2.3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1)更换包括鸡冠区新华供水分公司、鸡冠区广源供水分公司、鸡冠区和平供水分公司、鸡冠区南星供水分公司、鸡冠区南山供水分公司、鸡冠区立新供水分公司、城子河供水分公司、滴道供水分公司、恒山供水分公司、梨树供水分公司、麻山供水分公司涉及的187310户的室内单元给水管、立管底部阀门、用户分支管、水表、阀件等。管道总长324913米,管径 DN15~DN50毫米,立管DN50毫米铜制截止阀10647个,DN15毫米智能远传水表、DN15毫米锁闭阀、DN15毫米铜球阀167597个;(2)改造福地洞天泵站、万达华府泵站、平安泵站等在内的180个供水泵站的无负压设备、智慧化、不锈钢水箱、建筑装饰、门、窗、围栏、不锈钢管道、电动阀门、变频器、电力外线等。
2.4招标范围:完成项目初步设计及涉及的其他设计工作内容。
2.5服务周期: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完成并提交合格的成果文件(具体时间以合同约定为准)。
2.6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相关市政工程设计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2.7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2710000.00元。
2.8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或登记的独立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2资质要求: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市政行业(给水工程)设计乙级及其以上或市政行业设计乙级及其以上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3.3拟派项目负责人:1人;须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注册执业证书或具备市政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职称证书;供至少2025年7月至2025年9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养老保险证明材料(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颁发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补充通知》(建办市函〔2019〕92 号)的"六类人员" 除外,须提供证明材料,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及与企业签订的返聘合同)。
3.4信誉要求:
3.4.1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近3年不得有行贿犯罪记录(近3年指投标截止时间起算前3年,以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的各级人民法院判决书中落款日期为准;行贿犯罪记录指判决结果为行贿犯罪的情形),否则将被拒绝投标。[以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3.4.2投标人不得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否则将被拒绝投标(已被解除限制参与招投标活动惩戒的除外)。[以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3.4.3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不得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否则将被拒绝投标(已被解除限制参与招投标活动惩戒的除外)。[以通过”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为准]
3.4.4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的期限内,未处于工程建设领域信用体系黑名单管理期间,近三年内无建设市场主体不良行为记录(含围标串标等)。(投标人须提供承诺)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名词释义:本条所称单位负责人是指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合伙企业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个人独资企业的负责人等对外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人;控股、管理关系是指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超过50%;或者出资额、股份比例虽不足50%,但其享有的表决权足以对股东会或股东大会产生重大影响;或者通过协议或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支配其他单位行为的关系,如集团公司与下属子公司或分公司等)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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