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晋煤集团晋圣永安宏泰煤业有限公司安全生产评价报告编制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采购编号:JNC362-CG-250932296、SXMTZB2502F-1226(F))
采购项目所在地区:山西省/晋城市/沁水县
一、采购条件
本山西晋煤集团晋圣永安宏泰煤业有限公司安全生产评价报告编制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编号:JNC362-CG-250932296、SXMTZB2502F-1226(F)),已由晋能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晋控投资字【2025】329号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基本建设投资,采购人为山西晋煤集团晋圣永安宏泰煤业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通过“晋能控股招标采购平台”全流程电子采购方式进行谈判采购。
二、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项目概况:山西晋煤集团晋圣永安宏泰煤业有限公司安全生产评价报告编制服务项目。
2.2 采购范围:本采购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采购为其中的:
001山西晋煤集团晋圣永安宏泰煤业有限公司安全生产评价报告编制服务项目
标段(包)内容:为山西晋煤集团晋圣永安宏泰煤业有限公司建设项目提供安全生产评价的全过程技术服务,出具《安全验收评价报告》,并负责组织集团公司现场验收;按照应急管理部门的要求,完成相关省、市、县各级上报和专家审核,配合矿方申领安全生产许可证。
2.3 服务完成期限:在合同签订之日起90个工作日内。
2.4 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5 服务质量标准:编制单位应根据需要,完整掌握永安宏泰煤业主体及所属矿井范围及其周边的地理概况、自然灾害、地质条件、煤层赋存、水文、瓦斯、应急资源等基础资料,了解小窑、老空区、水淹区积水情况,并依据基础资料适时评价报告内容。编制单位应深入现场,开展调查研究,确保相关资料的真实性、可靠性和完整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煤矿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监察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下发的第6号令)、《煤矿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规范》(AQ/T1055-2018)、《关于规范办理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有关事项的通知》(晋应急发[2021]240号)文件要求进行编制,不得缺少内容及相关附图、附件。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001山西晋煤集团晋圣永安宏泰煤业有限公司安全生产评价报告编制服务项目,该标段(包)中供应商资格能力要求:
3.1 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2 资质要求:具有安全评价机构资质证书(范围包含“煤炭开采业”);
3.3 业绩要求:供应商近年具有1项类似项目业绩;
近年指:2022年10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类似业绩指:安全评价报告编制服务业绩;
业绩证明需要提供的材料:
①合同扫描件或复印件(须至少包含:合同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承包范围及业绩要求的关键信息等内容);
②至少一张有效的发票及对应发票的“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或“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查询结果。(发票扫描件或复印件的发票号码、开票日期、金额须清晰可查)。
3.4 供应商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不得存有严重失信记录;【须提供响应文件格式中“信誉材料”要求的证明材料;如查询不到以上信息,则须提供信誉承诺书】。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与谈判采购活动。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采购文件获取
获取时间:2025年10月13日18时00分至2025年10月16日18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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