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5114252025000108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2024年眉山市青神县成都平原区水田恢复建设项目生物有机肥采购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10月09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获取采购文件结束日期:2025-10-13,更正为:2025-10-16。
原公告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5-10-14 10:00:00,更正为:2025-10-17 10:00:00。
原公告的开启时间:2025-10-14 10:00:00,更正为:2025-10-17 10:00:00。
原采购文件第三章 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3.2.技术要求:
生物有机肥技术参数要求(实质性要求)★
(一)技术指标:有效活菌数>0.2亿/g,有机质(以干基计)≥40%,水分≤30%,PH值:5.5-8.5,粪大肠菌群数:≤100个/g,蛔虫卵死亡率≥95%;生物有机肥有效期≥6个月。
(二)重金属限量技术要求:镉≤3mg/kg,汞≤2mg/kg,铅≤50mg/kg,铬≤150mg/kg,砷≤15mg/kg。
(三)原料要求:不得以污泥、褐煤粉等为主要原料生产的生物有机肥。
(四)产品形态:颗粒或者粉剂。无明显机械杂质、无腐败味。产品包装规格40kg/袋。
(五)产品质量要求:
(1)供应商须提供全新的货物,且权属清楚,不得侵害他人的知识产权。
(2)货物必须符合NY884-2012《生物有机肥》标准要求及本项目采购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与出厂标准。
(3)询价响应文件中应提供近6个月由具有法定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肥料质量检测报告。
(六)包装和运输要求:
肥料包装表面应按肥料包装要求标明相关品牌、规格和技术参数、使用说明等内容。其包装要求,均应符合《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要求,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指定地点。凡由于包装不良造成的损失和由此产生的费用均由成交供应商承担。运输过程中造成的短缺、差错、损失、丢失等,供应商应无条件调换、补足。
注:以上带★参数均为实质性要求,必须满足,若有一处负偏离作无效投标处理。
以上(一)、(二)项的参数须提供具有法定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鲜章进行佐证,(三)项须提供承诺函。
更正为:
以上(一)、(二)项的参数中:生物有机肥有效期≥6个月须提供承诺函,其他参数需提供具有法定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鲜章进行佐证,(三)项须提供承诺函。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5年10月13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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