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5-211102-00037
项目名称:《盘锦市双台子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编制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836000
最高限价(元):836000
(一)开展发展的重点难点分析
(二)开展发展基础分析
(三)开展发展环境分析
(四)科学确定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六)提出营造科技创新生态环境、推动新质生产力大发展的思路措施
(七)提出多元高效低碳绿色现代化产业体系培育的目标方向和基本举措
(八)提出以城乡融合发展推进共同富裕的基本路径
(九)提出融入“双循环”发展格局的改革开放路径
(十)提出提升全域生态稳定性的生态文明建设方案
(十一)提出民生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的基本思路和目标任务
(十二)提出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建设的基本思路和目标任务
(十三)安全稳定与社会治理能力提升的基本思路和目标、举措
(十四)制定切实科学的规划实施保障措施
四、成果要求
(一)内容要求
(二)编制说明
(三)成果提交
五、数据资料管理要求
六、技术服务条件: 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项目预算
项目预算为83.6万元。
八、履约期限:
(一)进度要求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日内完成。其中:11月下旬,编制形成《纲要(草案)》(讨论稿),其余时间节点按采购人要求完成。
(二)最终期限
2025年12月1日前,成果须具备人代会审查上会条件。
?九、履约地点
采购人指定地点
十、付款方式
该项目按需方要求完成,经需方验收合格后,需方需在15日内向供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百分之百(100%)的标的款。
(二)验收报告
按辽财采〔2017〕603号格式执行。
(三)组织验收主体
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
(四)验收要求
成交供应商按采购方要求完成《纲要》编制工作后,须征求区人大、政协及县直各部门、镇(街)、企事业单位、驻地部队及行政区域内其他各驻地部门、社会民主人士、退休老干部、群众代表等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并根据各单位、各部门及专家、代表意见修改完善后形成审议稿和最终修改说明,最终经人代会审议通过后,区政府授权甲方印发实施。
十二、售后服务要求:配合完成省、市级《纲要》编制过程中的材料报送和《纲要》人大审查工作。
十三、其它要求
(一)投入该项目的人员要求
拟投入该项目的技术人员须至少具备经济学、经济地理(或人文地理)、城乡规划、经济学、环境工程、应用化学、物流管理、计算机或信息技术、旅游管理等专业;拟投入该项目的技术人员数量不低于8人。
合同履行期限:(一)进度要求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日内完成。其中:11月下旬,编制形成《纲要(草案)》(讨论稿),其余时间节点按采购人要求完成。 (二)最终期限 2025年12月1日前,成果须具备人代会审查上会条件。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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